2020温州永嘉县公办学校招生批次安排 2020永嘉中学招生名额

教育百科2022-09-10 06:28:42佚名

2020温州永嘉县公办学校招生批次安排 2020永嘉中学招生名额

  在满足本施教区学生和政策照顾学生就读后,仍有空余学额的学校,按以下批次依次统筹安排

  第一批:施教区内有其父母(或本人,下同)不动产证的适龄儿童少年;2020年6月1日及以后登记户籍的施教区对象。

  不动产的产权面积要在60平方米以上,规划用途为住宅,且一套不动产当年只能有一户家庭子女申请就读所在施教区学校。产权登记时间截止于2020年5月31日。

  第二批:

  ①父母一方属申请就读学校施教区内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职或非在编职工(在所服务单位工作并连续缴纳社保年限各满3年)的适龄儿童少年;

  ②父母一方户籍在施教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

  ③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

  ④父母一方为山区(边远)学校(公办幼儿园)高级职称教师或县级学科骨干及以上教师;

  ⑤父母在申请就读学校施教区内购买在建商品房,已签订购买合同并报县住建部门备案的适龄儿童少年;

  ⑥符合《永嘉县工业企业员工子女入学管理办法》就近入学条件的对象;

  ⑦在施教区内有其父母(或本人)不动产并入住3年以上,因历史原因无法办理不动产证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三批:父母在施教区内工作、经商满1年的本县户籍适龄儿童少年(需提供各满1年的工作证明、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连续缴纳社保证明)。

  第一批次中通过审核的申请就读人数超出学校空余学额的,采取按不动产登记时间先后顺序依次录取,额满为止。未被录取的第一批次对象由学区统筹安排到周边学校,在周边学校录取完统筹类第一批次对象之后,统筹类第二批次录取之前予以录取。

  第二批次和第三批次通过审核的申请就读人数超出学校空余学额的,以电脑派位(抽签)随机予以录取。第二批次未被录取的学生,由学区统筹安排到辖区内其它仍有空余学额学校,在其它有空余学额学校的第二批次对象录取之后,第三批次录取之前予以录取。第三批次未被录取的学生回户籍地对应的施教区学校就读。

  以上三批招生结束后,仍有空余学额的学校,由学区指导学校制定方案,招收确需在该学校就读的本县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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