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时间节点及要求
考试时间:上午8:30—11:00。
1.上午8:00考生必须佩带口罩,凭河北健康码绿码(纸质打印)入考点,凭《中考准考证》、本人签字的《考生健康情况自我承诺书》进入考场,进场前由监考老师组织对号入座。
2.上午8:20 发放练习纸2张、试卷纸2张,8: 25发临帖试题,考生将区县、姓名、考场号、准考证号等,用“签字笔”填写在指定位置,并将《中考准考证》放在考桌左右上角,以备查验。监考员协助考生在指定区域贴好条形码。
3.上午8:30 考试开始。共2科,每科100分,满分200分。
第一科:隶书(100分),《隶书临帖试题》三套,考生只得选择其中一套进行摹写。书写要求:按照顺序逐字摹写,不得颠倒字序、不得有重复字、不得随便选字。
第二科:楷书(100分),《楷书临帖试题》三套,考生只得选择其中一套进行摹写。书写要求(同第一科)。
练习纸:2张,可先在“练习纸”上练习,后在“试卷纸”上书写。
试卷纸:2张,每科用一张。如2张试卷纸都写成隶书(或都写成楷书),只给一科的成绩(100分)。
二、考场规则
1.考生自备笔、墨,其余用具考点准备。严禁携带字帖、手机等物品进入考场(进入考点后不得拍照)。
2.考生除用签字笔在在试卷指定位置填写考生信息外,试卷其它位置不得作任何标记。
3.练习纸不得作为试卷上交,试卷纸严重污损,可申请更换试卷纸,交旧领新,所误时间不补。“临帖试题”上不得有拓写痕迹,否则,视情况按作弊处理,取消该科成绩。
4.考试期间除考生换水(不能两个人同时换水)外,不允许出考场,不得换卷、不得互写姓名,考场内严禁说话或互相暗示。
5.开考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迟到者,不延长考试时间。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离场。
6.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应停止临写,待监考老师收齐试卷并清点无误后,方可离场。严禁考生将练习纸、试卷纸、临帖试题、公共物品等带出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