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镜湖区2022年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各幼儿园在区教育局指导下,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组织报名。采取幼儿监护人通过邮箱提交报名表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的方式。
1、幼儿园报名
由幼儿监护人自行在网上复制下载报名表填写完毕后,用WORD文档格式通过电子邮件附件提交到所报名幼儿园指定的邮箱。报名表一经提交不得更改,幼儿监护人务必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和邮箱,确认无误后提交,不在规定时间提交无效。报名表提交后,幼儿监护人在指定时间(见邮箱回复)持相关材料到所报名的幼儿园现场审核并确认。
2、现场审核确认
各幼儿园负责对报名幼儿进行资格审核。由幼儿园打印出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幼儿监护人须对报名信息及承诺书现场签名确认,并随同证明材料交幼儿园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1)幼儿监护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电子文档);
(2)报名幼儿的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或电子文档);
(3)相应的户籍与居住情况资料。镜湖区户籍幼儿需提供幼儿镜湖区户籍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非镜湖区户籍幼儿需提供幼儿监护人在镜湖区境内拥有的完全产权住宅房产权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或电子文档)。
小区配套幼儿园“两个一致”的幼儿入园,需提供幼儿监护人与幼儿在该小区的共同户口簿以及属于幼儿监护人或者幼儿本人的完全产权住宅房产权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或电子文档)。
小区配套建设的公办幼儿园于5月24日下午五点前完成对小区内符合优先录取的幼儿进行登记(具体登记日期见各幼儿园门前通知)。请幼儿监护人自行携带上述材料和填写好的报名表前往幼儿园登记、审核、现场签名确认并签订《承诺书》,并将报名表以电子稿(WORD文档)形式提交到所报名幼儿园邮箱。凡符合条件被优先录取的幼儿不得再填报其他电脑派位的幼儿园。规定时间内(以各幼儿园通知为准)登记先后不影响录取,但逾期视同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