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原则
坚持就近入学的原则,组织所划定的招生片区内适龄儿童按时免试入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二、招生计划
学校必须贯彻落实教育部颁发的《小学管理规程》和《福建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闽教基〔2016〕44号),认真做好控制办学规模和班生额的工作。
学校 | 计划班数 | 计划招生数 | 学校 | 计划班数 | 计划招生数 |
漳州实小台商分校(实验小学) | 7 | 315 | 铺透小学 | 1 | 45 |
闽南师大台商附小(第三实验小学) | 8 | 360 | 龙江小学 | 1 | 45 |
角美中心小学 | 8 | 360 | 福井小学 | 3 | 135 |
角美中心小学 | 4 | 180 | 石门小学 | 1 | 45 |
锦宅校区 | |||||
龙田小学 | 2 | 90 | 角美第二中心小学 | 6 | 270 |
洪岱小学 | 2 | 90 | 石厝小学 | 4 | 180 |
上房小学 | 1 | 45 | 石美小学 | 2 | 90 |
田里小学 | 2 | 90 | 南门小学 | 1 | 45 |
学校 | 计划班数 | 计划招生数 | 学校 | 计划班数 | 计划招生数 |
西边小学 | 2 | 90 | 吴宅小学 | 2 | 90 |
沙坂小学 | 2 | 90 | 课堂小学 | 1 | 45 |
埔尾小学 | 1 | 45 | 沙洲小学 | 1 | 45 |
碧湖小学 | 1 | 45 | 坂美小学 | 1 | 45 |
金山中心小学 | 6 | 270 | 恒苍小学 | 1 | 45 |
鸿渐小学 | 2 | 90 | 玉江小学 | 1 | 45 |
桥头小学 | 4 | 180 | 流传小学 | 1 | 45 |
白礁小学 | 6 | 270 | 漳州康桥学校 | 5 | 225 |
东美中心小学 | 2 | 90 | 实验小学特教班 | 1 | 8 |
三、招生对象及条件
招收符合条件年满6周岁的儿童,即2016年8月31日(含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一)施教区范围内儿童
1.遵循“人户一致”的原则招生
⑴片区招生对象必须符合“两一致”的原则,即适龄儿童与父亲(母亲)户籍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一致(指适龄儿童及其家长在其户口簿记载的住址与实际住所一致)。同一套房产每六年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合法生育的多子女家庭除外)在施教区学校就读。
⑵片区内适龄儿童户籍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迁入施教区。超过截止日期落户的,由我区教育局统筹安排。明年申请就读的适龄儿童,户籍迁入需满半年,即户籍在2022年12月31日前迁入施教区。
⑶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规定的报名时间,到片区内的学校报名登记,经学校审核确认后,给予办理报名手续。因故不能如期到校报名者,应在接到学校通知后3日内向片区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可在8月14日到学校补报。逾期未报,若施教区学校学位已满,视为自动放弃,统筹安排到我区有剩余学位的学校。
⑷片区招生对象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
①学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由村居提前发放给本辖区内适龄儿童);
②户籍证明,指适龄儿童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口簿;
③购房落户的,还需提供施教区内的房屋产权证明材料(房产证或有效的购房合同、购房票据);
④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的行为,一律视为非片区招生对象,并回原施教区学校就读。
⑸当报名数超过计划招生数时,户籍对应的施教区学校归属中心校管辖范围的,由中心校统筹安排至辖区内有剩余学位的学校;户籍对应的施教区学校属实验小学和第三实验小学的,由教育局进行统筹安排,统筹办法参照《漳州台商投资区招生委员会关于2022年秋季小学招生及转学相关事项的通知》(漳台招〔2021〕11号)执行。
属实验小学和第三实验小学的施教对象,但需电脑派位进行统筹安排的,电脑派位时间:8月17日上午9点。电脑派位地点:漳州台商投资区第三实验小学博学楼二楼多功能报告厅。电脑派位过程将请公证部门、纪检部门、人大代表和群众代表进行监督和见证,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派位的结果由区教育局发送给各校,各校再根据名单录取。
2.施教区范围
学校 | 所属施教区(村居场、楼盘) |
漳州实小台商分校 (实验小学) | 东山村、福龙居委会(龙泉绿苑、美福一品、领秀御园、龙泉嘉苑、龙泉御墅、阳光公寓、明珠城、福龙商住楼、侨星商住楼)、仁和居委会(万星嘉和、富雅国际、龙泉丽景)、团结居委会(大唐世家) |
闽南师大台商附小 (第三实验小学) | 阳光居委会(中骏、阳光城、万益广场、水晶湖畔、海投东湖城)、锦里居委会(美润佳园、江山天境)、石美居委会(万达中央华城、富邦上尚城、宝嘉誉峰) |
角美中心小学 | 解放居委会、共和居委会(除丰泰外)、团结居委会(除星河、芗鹭温泉人家、大唐世家外)、侨兴居委会、霞屿居委会、石厝村第11、12村民小组、仁和居委会(水岸新城、龙泉华庭) |
角美中心小学 | 锦宅村、锦里居委会(汇金置地广场、锦宅领地) |
锦宅校区 | |
龙田小学 | 龙田村 |
田里小学 | 田里村 |
上房小学 | 上房村、苍坂居委会 |
洪岱小学 | 洪岱村 |
龙江小学 | 龙江村 |
铺透小学 | 铺透村 |
福井小学 | 内丁农场、苍坂居委会、福井村田边、大人庙、大坂、半山、芸山5个自然村 |
石门小学 | 福井村石门、培厝、亭头、新村4个自然村 |
角美第二中心小学 | 社头村、解放居委会(丰泰商住小区)、团结居委会(星河城市广场、芗鹭温泉人家) |
石厝小学 | 石厝村第1.2.3.4.5.6.7.8.9.10和13小组 |
石美小学 | 石美村、石美居委会(除富邦上尚城和万达中央华城外) |
南门小学 | 南门村 |
西边小学 | 西边村第1.2.3.4.5.6.10.11.12.13.14.15小组、埭头村 |
沙坂小学 | 沙坂村、蔡店村 |
埔尾小学 | 埔尾村 |
碧湖小学 | 杨厝村 |
金山中心小学 | 金山村、金桥居委会(建坤花园、金山家园、红树湾院子)、金鸿居委会(云龙海岸、御盛花园、菁英花园、龙勋花园、西子公寓、龙池新天地) |
桥头小学 | 桥头村、西边村第7.8. 9.16.17小组 |
鸿渐小学 | 鸿渐村、金桥居委会(欣悦华庭) |
白礁小学 | 白礁村、龙祥居委会(华坤花园、保生海滨公寓、尚豪嘉苑、龙欣杰座、瑞鑫公寓、长隆花园、瑞鑫佳园、鸿源尚品)、龙池居委会(半山墅、圣地亚哥) |
东美中心小学 | 东美村、东美居委会 |
坂美小学 | 坂美村、江东良种场 |
课堂小学 | 课堂村 |
沙洲小学 | 沙洲村、江东良种场 |
吴宅小学 | 吴宅村、江东居委会、江东良种场 |
恒苍小学 | 恒苍村 |
玉江小学 | 玉江村 |
流传小学 | 流传村 |
备注:对于还未交房但业主已落户的楼盘,若适龄儿童需申请就读,可在8月10日到实际居住地所对应的施教区学校申请登记,接受统筹安排。统筹办法同上第⑸点。
(二)集体户户籍适龄儿童
集体户适龄儿童户籍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迁入施教区。若户籍在规定时间内迁入,家长可于8月10日到龙田小学报名登记(说明:登记学校仅为登记地点,非录取学校)。在录取完施教区及统筹安排的适龄儿童后,以落户日期为序,将集体户户籍适龄儿童统筹安排到本片区内有剩余学位的学校,若本片区剩余学位不足,将统筹至其他片区。
(三)台、港、澳、侨籍及外籍子女
在我区投资、经商、办企业现居住在我区小学施教区内的台商子女;在施教区内实际居住拥有产权的台、港、澳、侨籍及外籍子女,可持台、港、澳、侨籍及外籍户口本、往返证及房产材料原件及复印件(A4纸)到施教区所属小学申请就读,由接收学校负责审核其相关材料。
(四)军人、公安、消防救援人员和高层次人才子女
符合政策性照顾条件的烈士、驻区部队现役军人、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和高层次人才子女申请就读我区小学,可向居住地所在的施教区学校提出申请,提供相关部门核发的证书或文件、工作单位证明、申请材料、申请人与其子女的户口本、房产等证明材料,由接收学校负责审核其相关材料。
(五)特殊儿童
1.招收对象:年满6—10周岁的本区户籍智力发展障碍儿童及孤独症儿童。申请对象要具备一定学习能力和基本的生活自理能力,能适应集体生活,精神无明显异常,无攻击行为或自伤行为。
2.报名时间:6月28日上午8:30—11:00,下午15:00—17:30由家长及儿童携带材料到漳州台商投资区实验小学特教班报名。
3.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
⑴儿童及父母户口原件及复印件;
⑵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⑶病史检查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⑷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取消其录取资格。
(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坚持“政府负责、齐抓共管、公办为主、依法规范”的原则,以进城务工人员“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为基本条件,妥善安排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区学校就读。
1.申请就读我区公办校,进城务工人员需在我区务工且连续居住,社保在2021年12月31日前开始缴交,本人及子女的居住证在2021年12月31日前办理(明年申请就读公办校的适龄儿童需居住满半年,缴纳社保满半年,即居住证在2022年12月31日前办理,社保在2022年12月31日前开始缴交)。申请人不得跨校重复申请,发现跨校重复申请者,将取消在漳州台商投资区公办小学就读资格。各校在保证接收施教区内儿童入学的前提下,若有剩余学位,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申请不可拒收。
2.现场申请时,由申请对象填报《漳州台商投资区2022年秋季小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申请表》(附件2),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提交复印件。
⑴持证人及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
⑵持证人及子女在本区办理的《居住证》;
⑶持证人与本区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持证人在本区办理的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
⑷持证人缴交的社保记录。
3.若居住地所属的施教区学校学位已满,属于实验小学或第三实验小学的,家长可到洪岱小学、田里小学、龙田小学、沙坂小学、石美小学和南门小学申请就读;属于中心校管辖的,家长可到中心校管辖范围内其它有剩余学位的学校申请。
各公办校在接收完本施教区及统筹安排的适龄儿童后,剩余学位先接收本施教区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若还有剩余学位,则接收区教育局电脑派位的非施教区随迁子女。若本施教区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大于剩余学位,则从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中电脑派位产生相应的学生名单,没有派到学位的随迁子女再通过电脑派位到有剩余学位的学校。电脑派位时间:8月23日上午9点;派位地点:漳州台商投资区第三实验小学博学楼二楼多功能报告厅。电脑派位过程将请公证部门、纪检部门、人大代表和群众代表进行监督和见证,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派位的结果由区教育局发送给各校,各校再根据名单录取。
四、招生时间及程序
1.5月23-27日,由申请到我区民办校就读的学生和家长自行登录漳州市教育局网站“漳州市招生管理系统(访问地址http://zzzsgl.fjzzedu.cn)——漳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信息管理平台”进行报名登记。该平台是全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的唯一平台。
2.7月1日,各校将施教区范围、招生计划、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报名时间地点、报名程序、咨询电话等开学通告的内容在校门口醒目处对外公开,确保适龄儿童按时报名入学。
3.8月10日,我区户籍适龄儿童申请登记并现场核实材料。
4.8月11日,台湾、香港、澳门、侨籍及外籍子女,驻区部队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和高层次人才子女等教育优待照顾对象申报登记并现场核实材料。
5.8月12-13日,学校招生工作小组组织对申请就读的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入户调查、核查等工作。
6.8月14日,施教区适龄儿童补报名登记。各公办校将已登记的适龄儿童名册上报区教育局初教股。
7.8月17日,由区教育局组织对报名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的施教区适龄儿童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并将录取名单发送到相应学校。
8.8月18日,电脑随机派位的户籍内录取对象到被录取的公办校确认,若未按时到校确认,则取消其入学录取资格。
9.8月19日,各公办校在学校门口的公示栏公布剩余学位数。
10.8月20日,公办校接受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登记并现场核实材料。
11.8月21日,各公办校将已登记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名册上报区教育局初教股。
12.8月23日,由区教育局组织对报名数超过学校剩余学位数的随迁子女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并将录取名单发送到相应学校。
13.8月24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被录取的公办校确认,若未按时到校确认,则取消其入学录取资格。
14.8月25日,学校公布新生入学名单,接受群众监督。
五、工作要求
各校应认真贯彻《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2 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2〕14 号)精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纪律要求,规范招生行为,加强政策宣传,提高服务意识,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热情、耐心、细致做好家长的工作。凡符合入学条件的要及时给予办理,不符合的要给予明确答复并耐心解释说明,及时化解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严禁推诿和上交矛盾的现象,切实维护招生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今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596-6796193;监督举报电话:0596-6787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