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对象
第一类: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参加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经山东省教育考试院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本科教育大学新生,可以申请困难家庭高等教育学生救助。
第二类: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参加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经山东省教育考试院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正式录取的全日制专科教育大学新生,可以申请困难家庭学生临时救助。
第三类:正在接受专科、本科、研究生教育的城乡低保家庭、因自付教育费用超出家庭承受能力的建档立卡享受政策贫困户及其他困难家庭的学生,可以申请困难家庭学生临时救助。
第四类: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享受政策贫困户中参加2020年中等学校招生入学考试,经录取的高中、中专新生。
第五类: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享受政策贫困户中全日制研究生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