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等教育阶段
免学费
资助对象:山东籍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脱贫享受政策(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
资助标准:学费标准不超过每生每年8000元的,据实免除;超过8000元的,按8000元标准予以免除。
办理流程:
(1)省内高校就读学生向所在高校提出当学年免学费申请:每年9月30日前,符合条件的学生应主动向所在高校提出当学年免学费申请,填写《山 东省高校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申请表》。所在高校在身份核实后,按程序办理学费免除手续。
(2)外省高校、部属高校就读学生向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出当学年免学费申请:每年10月31日前, 符合条件的学生应主动向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出当学年免学费申请,并提交《山东省高校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申请表》、高校学费收据、学生本人银行账户信息。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学生本人签字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件。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在身份核实后,按程序发放免学费补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