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了《山东省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针对课后服务时间、课后服务内容等制定了相关规范。具体内容随小编一起了解~
本规范主要适用什么范围?
本《工作规范》的内容,主要适用于上学日放学后的课后服务。服务对象上主要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义务教育学生。学校主要包括小学、初中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部和初中部等。
课后服务的时间是如何安排的?
原则上,课后服务一般每天不少于2小时、结束时间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考虑部分学校放学时间较晚,部分学生再参加2个小时的课后服务可能会产生安全以及接送不便等问题,《工作规范》提出各学校可弹性设置2-3个结束时间点,由家长学生自愿选择参加时长。午间托管是否计入课后服务,由各地结合实际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