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学位: 7月20日前。
监护人持所需材料到划片区域内的学校申请学位。各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初审,符合本学校招生条件的予以登记。监护人填写学位申请表,提交相关资料的复印件。招生学校装订申请人的学位申请表、户口簿和房屋产权证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存档。
审核、统筹和公示: 7月21日至8月23日。
各招生学校对申请就读本校的学生进行归类、复核和造册汇总,8月20日前将汇总统计表交县教体局学校教育股。8月23日前公示已录取学生名单。
报名注册时间: 按内江市中小学2021-2022学年度校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