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桥区市民、现役军人子女小学入学的相关规定
(一)市民子女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年满六周岁(2018年8月31日〔含〕前出生);
2.学区内常住户口、长有房产、长期实际居住三者一致,且房产为法定监护人所有。
(二)市民子女入学报名须准备的相关材料
1.学区内户口簿(当户口簿中监护人与适龄儿童关系不明确时,请同时出示《出生医学证明》);
2.学区内房产证(房产证明);
3.监护人身份证。
(三)现役军人子女入学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年满六周岁(2018年8月31日〔含〕前出生);
2.现役军人子女实际长期居住地点在天桥区。
(四)现役军人子女入学须准备的相关材料
军官证、单位证明信、户口簿、房产证明、父母身份证、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当户口簿监护关系不明确时同时提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