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对象
一年级为201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三原县户籍适龄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特殊群体子女。
七年级为具有三原县户籍学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特殊群体子女中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办理缓学手续。
入学提供资料:
户籍类登记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户口簿;
②房产证(购房合同、土地使用证)或原始缴费正式票据。
优待政策类登记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相关函件、证件;
②户口簿。
(2)7月13—15日: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类申请登记。符合条件的适龄少年儿童在相应辖区学校登记。登记顺序依次为房产类、随迁子女类、就业经营和进城务工类。房产类登记条件为所购房产截止2022年6月30日满6个月,且实际入住具备子女监护条件。随迁子女类、就业经营和进城务工类登记条件为申请人父母或监护人在申请入学地居住、务工、且具备子女监护条件。
房产类登记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房产证(购房合同、土地使用证)或原始缴费正式票据;
②户口簿(房产所有人和适龄少年儿童应为同一户口簿,若不一致需提供相关证明);
③物业及水电气缴费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