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非永寿县户籍人口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其父母任意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永寿县投资、经商或务工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
居民户口本(或监护人及学生本人身份证)
预防接种证(可开学后提供)
就业(投资、经商、务工)证明
购房合同或房产证
居住证
学籍证明
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同意外出就读证明等材料,按照学区划分,到所属小学、初中申请入学。
鼓励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仅凭居住证入学。若所申请的学校无空余学位,无法接收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的,由县教育局依据居住地,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其他公办学校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