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秋季株洲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一览
收费项目及标准
收费范围
收费按《湖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0〕659 号)、《关于调整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株发改发〔2020〕30号)文件执行。幼儿园收费项目为保育教育费(简称“保教费”)、住宿费(仅限寄宿制幼儿园)、伙食费和代收费(代收费是指为方便幼儿教育、生活而代收代管的费用,包括床上用品费、园服费、外出活动费和体检费等)。除此之外,不得再向幼儿家长收取书本费等任何其他费用。
民办幼儿园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其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由各地发改部门商教育、财政部门以合同约定等方式确定最高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