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范围
汕头市范围 内所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收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新生均应遵守本办法 。
工作流程
按照义务教育以区 (县) 为主的管理体制 , 各区 (县) 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本区(县)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工作,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自行组织电脑摇号 。
( 一 ) 完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
各区 (县) 教育局要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普通中小学招生
工作相关要求 , 结合实际 , 进一步完善本区 (县) 义务教育招生 入学服务平台 , 推进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公开化、标准化、规范 化和信息化 , 确保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现网上统一报名和电 脑随机摇号录取等功能。
市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起始年级在各区(县)招生服务平 台报名 , 电脑随机摇号委托金平区教育局负责实施 。
(二 ) 核定招生计划
1.各区 (县 ) 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据标准化学校的标准 , 按民 办义务教育学校的用地性质、办学质量、生均占地面积、生均建 筑面积、师资配置、设备设施、班额状况等办学指标 , 以及办学 行为是否规范等 , 结合本地公办学位的供给情况 , 科学下达每所 学校的招生计划 。市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由市教育局核定下达招 生计划 。
2.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不得跨区 (县) 招生, 其面向本 区的招生计划由属地教育局核定 。有寄宿条件且确有跨区 (县) 招生需求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 其跨区(县)招生计划由区(县) 教育局根据学校近年生源分布、内宿床位数等情况 , 并结合区域 内学位供求情况等进行初步核定后 , 报市教育局核准(市属民办 义务教育学校直接报市教育局核准) 。市教育局对经各区 (县) 教育局初核的跨区 (县) 招生计划进行核准 , 并向各区 (县) 教 育局公布核准结果。
3.各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须报当地政府同意后 , 由 所在区教育局于招生工作启动前 1 周向社会公布。
( 三 ) 发布招生方案和招生信息
各区 (县) 教育局必须在本区 (县) 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 平台向社会公开发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方案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的具体实施细则和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及招生 范围等信息 。
( 四 ) 网上信息采集和填报志愿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 内登陆 相对应区 (县) 的 《《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 " , 按要求填写 学生相关个人资料及志愿信息 , 完成报名信息采集工作。适龄儿 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报名 时应充分了解拟填报的 民办学校办学条件、收费标准等情况。每名学生可填报若干所本 区 (县) 民办学校(本区民办学校志愿数由各区县教育局根据实 际确定 ) 、2 个市属民办学校志愿数和 1 所跨区 (县) 招生民办 学校。
(五) 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按照录取时间顺序 : 本区民办学校录取、市属民办学校录取、 跨区民办学校录取。
1.各区 (县) 教育局按照本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方案和民办 义务教育学校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的具体实施细则完成本区 (县) 民办学校的录取工作 , 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的民办义务教育学 校 , 应对报名学生全部予以录取。
鼓励各区 (县)将采用电脑随机摇号方式录取新生的公办学 校与本区民办学校同步填报志愿 、同步录取。
2.金平区教育局采用电脑随机摇号方式完成市属民办学校 的录取工作 , 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核定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 ,
应直接录取。录取数据报送市教育局 , 由市教育局备份后分发至 各区 (县) 教育局 。
3.各区 (县) 教育局采用电脑随机摇号方式完成辖区内跨区 (县)招生民办学校的区外报名学生的录取工作 , 报名人数小于 或等于核定区外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 , 应直接录取。
4.各区 (县) 教育局在完成辖区内跨区 (县) 招生民办学校 的区外学生录取工作后 , 将录取数据及时报送市教育局 , 由市教 育局备份后分发至各区 (县) 教育局 。
5.各区 (县) 教育局按照本区 (县)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方案 完成本区 (县)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录取工作。
(六) 公布录取结果和办理注册
1.凡是被前一学校录取的学生 , 不再参与后续志愿学校的录 取 。
2.所有采用电脑随机摇号方式进行录取的 , 均应在电脑随机 摇号录取后 , 及时在本区 (县) 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公布 录取结果。录取结果将由各区 (县) 教育局推送给学生 。
3. 学生办理民办学校注册手续时间为 8 月 13-15 日 , 逾期 未注册的学生 , 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任何民办学校不得拒绝接收 经电脑随机摇号确定录取资格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注册的学生 。
(七 ) 审核和调剂录取
各区 (县) 教育局对各学校新生注册情况进行审核 , 并将审 核结果报市教育局 。已被民办学校录取而 自愿放弃学位的学生需 由监护人提出申请 , 由所在区 ( 县) 教育部门调剂到本区 (县) 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学校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
日程安排
汕头市2024 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图源:汕头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