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学毕业考核
1.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应力求内容全面客观,程序科学规范,着重考察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综合表现。评价分A、B、C、D四个等第。各校要完善综合素质评价细则,评价要遵循导向性、可操作性、公平性和发展性原则。
2.学业水平考核
(1)区教师发展中心负责研制小学各学科学业水平考核方案和学科考查指导意见,全面指导各小学做好毕业考核工作,并组织各小学认真做好各学科质量分析,全面了解全区小学毕业考核情况。
(2)各小学考查学科的教学及英语口语测试于6月10日前结束,6月15日进行语文、数学、英语学科毕业考试,6月22日前组织补考。
二、升学登记
1.毕业班学生均应填写《常州市小学毕业班学生登记表》(由招生入学系统自动生成),并参加小学毕业考核,领取毕业证书。小学毕业证书验印时间为6月25日。
2.对要求回户籍地参加毕业考核的学生,学校应在5月底前出具学业证明,报区教育局审批,在学籍管理系统中打印学籍卡盖章交其监护人。
3.教育局将加强学籍审核,严格学籍管理,杜绝随意转学、多报漏报学生等不规范情况发生。
【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