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7类学生符合市级入学优待政策。此外,各镇街(园区)也会制定本镇街优待政策,具体镇街(园区)优待政策类别,各位家长可关注属地教育部门微信公众号进一步了解。
符合优待政策条件的学生,可按相应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属地教育部门提交优待政策规定的证明材料,由属地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1.父或母一方符合《东莞市高端人才和企业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规定。
2.父或母一方持有效的《东莞市优才卡》并在东莞市工作或在东莞市拥有产权清晰自有房产。
3.父或母一方获得“东莞市荣誉市民”称号并在东莞市工作或在东莞市拥有产权清晰自有房产。
4.父或母一方在适龄子女申请入学前5年内(含入学当年,截止时间为申请入学当年的8月31日)获得东莞市委、市政府授予个人荣誉称号。
5.符合规定的台湾学生和华侨华人子女。
6.符合规定的军人子女、公安民警子女、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等。
7.符合其他入学优待政策规定的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