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学政策
01.依法入学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2024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凡年满6周岁及以上儿童,应当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02.就近免试入学
“幼升小”适龄儿童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免试入学;“小升初”适龄学生按划定的招生范围免试入学。
03.对口入学
“幼升小”入学实行“三对口”,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在对口学校入学。
04.便捷入学
全面启动“教育入学一件事”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线上录取,优化报名流程,简化审核材料。
入学办法
幼升小
1.城区小学采取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具体分为三类:户籍入学类、政策安置类、随迁子女类。
(1) 户籍入学 小学新生入学实行“三对口”,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在对口学校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
(2)政策性安排子女入学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公安英模、烈士、因公殉职、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援藏干部、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华侨、港澳台同胞、外聘专家、移民、正常工作调动的工作人员,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按照相关规定,由县教委按政策规定安排入学。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按照《新重庆人才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执行。
(3)随迁子女入学
我县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有合法稳定就业和有住所且持有《居住证》的人员),分为A、B、C三种类型。
A类:购房户 截至入学当年报名截止时间,在流入地购买房屋并备案登记,且持有有效《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或《居住证》。
B类:经商、办企业人员 截至入学当年报名截止时间,在流入地有公司、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并持续经营,且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居住证》。
C类:务工人员 截至入学当年报名截止时间,在流入地有合法工作或在流入地区居住,且持有有效《居住证》。
2.乡镇小学按户籍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应招尽招。
小升初
1.城区初中招生,具体分为四类:直升类、户籍类、政策安置类、随迁子女类。
(1)直升类 葛城街道、复兴街道、高燕镇、龙田乡、北屏乡小学毕业生采用学生意愿加电脑派位的方式进行招生。
(2)户籍类 户籍在葛城街道、复兴街道、高燕镇、龙田乡、北屏乡而未在本辖区小学就读的学生,县教委根据学校空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到城区初中就读。
(3)政策性安置类、随迁子女类与幼升小招生办法相同。
2.乡镇初中按户籍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应招尽招。
入学时间
(一)5月30日前,所有申请2024年秋季“幼升小”“小升初”入学的学生家长在“渝快办”APP教育入学一件事专区在线完成子女信息维护。
(二)6月3日--6月7日,网上集中报名。
城口县小学划片招生范围
城口县初中划片招生范围
2024年城区中小学招生指导性计划表
城口县随迁子女入学积分办法
一、积分适用对象
我县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有合法稳定就业和有住所且持有《居住证》的人员),分为A、B、C三种类型。
A类:购房户 截至入学当年报名截止时间,在流入地购买房屋并备案登记,且持有有效《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或《居住证》。
B类:经商、办企业人员 截至入学当年报名截止时间,在流入地有公司、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并持续经营,且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居住证》。
C类:务工人员 截至入学当年报名截止时间,在流入地有合法工作或在流入地区居住,且持有有效《居住证》。
二、积分计算办法
(一)A类 购房户计分:以适龄儿童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在招生流入地持有有效《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或《居住证》为依据,截至学校报名截止时间,满1个月积1分,上不封顶(只计其中一人)。
(二)B类 经商、办企业人员计分:以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流入地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居住证》为依据,截至学校报名截止时间,满1个月积1分,上不封顶(只计其中一人)。
(三)C类 务工人员计分: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有流入地持有有效《居住证》,截至学校报名截止时间,1个月积1分,上不封顶(只计其中一人一项)。
随迁子女信息维护时,可且只可选择ABC三种类型中的一种,按要求提供材料。积分只计算一人一项,不重复叠加计算。
三、积分应用办法
随迁子女以入学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到网络报名平台的信息维护材料为准,根据空余学位情况,按积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安排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