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或家庭实际居住地在经开区范围的本市外区小学毕业生(本市户籍、按本市户籍对待)
一、申请条件及审核材料(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学生户籍在经开区范围
1.学生户口簿(经开区范围)。
2.经开区范围集体户口:集体户口首页及学生本人页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学生家庭实际居住地在经开区范围
1.《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公租房租赁合同》;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或预售合同(预售商品房须完成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且实际入住)、购房发票(密码刮开)、入住证明。
2.全家北京市户口簿(监护人与学生户口不在一起的还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
3.符合按本市户籍对待条件需提交相关证明证件材料。
二、办理流程
学生需向毕业学校提出申请,由毕业学校在“初中入学服务系统”中发起申请,转出区审核通过后(转出审核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请向转出区咨询),请家长于2024年5月8日至14日期间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https://yjrx.bjedu.cn/)进入“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选择“初中入学服务系统”点击“外区回经开区就读初中信息登记”填写信息并上传审核材料。审核通过后学生信息转入经开区;审核不通过学生信息将自动退回转出区。审核结果将以短信形式通知家长。
三、相关说明
1.经开区范围均为《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由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使部分行政权力和办理部分公共服务事项的决定》(京政发〔2019〕23号)中规定的“经开区(约60平方公里)规划范围”。
2.请学生家长慎重考虑办理回经开区初中入学手续,一经办理,不予撤销。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2024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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