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第十三幼儿园2024年秋季招生公告
新城区第十三幼儿园是一所教育局直属的公办幼儿园,办园规模为6个教学班。幼儿园设施齐全、管理规范、拥有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积极上进的师资队伍。根据《新城区教育局2024年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园的实际情况,制定新城区第十三幼儿园2024年秋季招生方案,特此公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一) 坚持“公益普惠,属地管理”原则
(二) 坚持“公正公开,免试入园”原则
二、招生计划
2024年秋季幼儿园计划拟招收小班共计2个班。
三、招生对象
(一)凡年满三周岁符合小班年龄段(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之间出生),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
(二)适龄幼儿为新城区户籍且符合新城区“房户一致”。适龄幼儿户籍与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户主为法定监护人),房产所有人为法定监护人。户口随监护人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名下的幼儿,父母提供无房证明;未取得房产证,提供购房协议、网签合同等佐证材料。
四、招生方式
(一)公办幼儿园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采取“网上信息采集、网上志愿填报、网上信息初审、现场资料复审”的方式进行招生。
(1)优先招收新城区毫沁营金地名峰小区1期和2期符合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简称“房户一致”)的适龄幼儿;其次招收金地名峰小区1期和2期居住的幼儿。如现场复审后符合本小区内的适龄幼儿数未超出幼儿园当年招生计划,则直接录取,若超出幼儿园当年招生计划,则需电脑派位随机录取。
(2)若按第(1)种招收方式后招生计划依然未满,则统筹安排就近小区“房户一致”的适龄幼儿。
(二)双胞胎(多胞胎)家庭若有捆绑报名需求,可在线下资料复审时向幼儿园提出捆绑申请;若未向幼儿园提出捆绑申请,则视为无捆绑报名需求。
五、招生程序及时间
(一)网上信息采集
凡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幼儿,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信息采集,并真实、准确地填写信息。未参加信息采集的适龄幼儿,视为在新城区公办幼儿园没有入园需求。
1.报名方式:登录“呼和浩特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进行信息采集及志愿填报。
2.报名时间:6月11日8时—6月18日18时进行网上信息采集。(温馨提示:报名入口开放时间6月11日8:00-6月18日18:00)
(二)网上信息初审
1.时间:6月19日、6月20日幼儿园进行信息初审。
2.通过初审的适龄幼儿按照园内通知时间进行现场资料复审。
(三)打印信息采集表
打印时间:6月20日18:00后到6月24日。
(四)现场资料复审
1.幼儿园现场材料复审:
6月21日—6月24日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2.现场材料复审需提供以下资料:
(1)适龄幼儿的《信息采集表》
(2)适龄幼儿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要求有户主首页、户主信息页、监护人页和幼儿页),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房产证或者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随迁子女需提供适龄幼儿与法定监护人一方的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租房合同和法定监护人的一方的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5)《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
3.现场资料审核地点:新城区第十三幼儿园(毫沁营金地名峰一期新城区十三幼儿园院内)
(五)查询结果
1.时间:6月25日、26日当日22:00后公布录取结果。
2.查询方式:家长登录报名系统即可查询录取结果。
六、相关说明
1.适龄幼儿法定监护人在信息采集填报志愿时,只可选择一所新城区公办幼儿园进行填报。
2.如需电脑派位,时间拟定于6月25日、26日。
3.报名填报信息和提交的入园审核资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如在审核过程中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产生质疑,园方可要求法定监护人补充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凡提供虚假入学信息或证明材料的家长,一经查实,取消其幼儿的入园资格。
4.适龄幼儿法定监护人信息采集提交成功后,系统将自动生成注册号,注册号为查询幼儿信息和找回密码的依据,同时须牢记密码,谨防密码被盗或泄露从而影响幼儿正常入园。
5.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到幼儿园进行资料复审,逾期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入园资格。
温馨提示:
1.现场审核材料不带孩子。
2.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新城区第十三幼儿园所有。
报名咨询电话:13074773713
13664741360
招生咨询时间:工作日 8:00--12:00
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