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考考试招生相关政策解读
一、考试时间和考试日程
八年级地理、生物考试定于6月17日,中考文化考试定于6月18-20日,具体考试日程如下:
中考总分满分为780分:其中语文140分、数学140分、英语140分(含口语听力30分)、物理和化学合卷140分、道德与法治和历史合卷100分、地理和生物合卷80分、体育40分。
中考成绩预计将于7月3日公布,考生各单科成绩及总分均精确到0.5分。7月4日起分批次进行录取并陆续公布各批次各阶段的投档线。
二、市区志愿填报批次设置及要求
1.志愿填报批次设置
第一批次:四星级高中及经批准在四星级高中批次招生的普通高中、中职-本科“3+4”分段培养专业、高职-本科“5+2”分段培养专业、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
第1小批:四星级高中等学校的特长生,可填报1个志愿;
第2小批:四星级高中及经批准在四星级高中批次招生的普通高中,可填报3个志愿,A志愿同时作为考生的指标生志愿;
第3小批:中职-本科“3+4”分段培养专业和高职-本科“5+2”分段培养专业,可填报3个平行志愿;
第4小批: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可填报4个平行志愿。
第二批次:其他普通高中、综合高中班、中等职业学校职教高考班和高技能人才班。
第1小批:其他普通高中特长生,可填报1个志愿;
第2小批:其他普通高中、综合高中班、中等职业学校职教高考班和高技能人才班,可填报6个平行志愿。
第三批次:五年制高职、中职-高职“3+3”分段培养专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
第1小批:五年制高职、技工学校技师班,可填报5个“学校专业组”平行志愿;
第2小批:中职-高职“3+3”分段培养专业和技工学校高级工,可填报5个“学校专业组”平行志愿;
第3小批: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中级工,可填报5个“学校专业组”平行志愿。
各批次志愿设置详见志愿样表。
2.志愿填报时间和要求
考生填报志愿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填报第一批次、第二批次招生学校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6日上午9时至6月12日中午12时,考生在报名点学校打印志愿信息确认表并签字确认志愿;
第二阶段填报第三批次招生学校志愿,面向未被录取的考生填报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12日至13日,考生凭“口令卡”在网上填报并提交后志愿即可生效,不再进行签字确认。填报本批次第1小批志愿但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于7月17日网上填报第1小批征求志愿;填报本批次第2小批志愿但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于7月21日网上填报第2小批征求志愿;填报本批次第3小批志愿但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于7月26日至7月30日到有剩余计划的中职学校、技工学校现场填报征求志愿。具体填报时间见考生“口令卡”。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凭“口令卡”通过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和监护人要妥善保管考生口令卡,不得向任何人提供口令卡密码,因遗失动态口令卡或泄露加密口令所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及其监护人承担。
各学校要保证考生填报志愿的自主权,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干涉考生自主填报,不得违背考生意愿强迫考生报考指定学校。因受外界干扰无法正常填报志愿的,考生本人及监护人可在填报志愿截止时间前持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市教育考试院提出书面申请,经核实后,在市教育考试院填报并确认志愿。同时考生也要慎重选择和填报志愿,凡投档后符合学校录取条件并已录取的考生均不得要求退档,不得录取到其他学校。
三、相关问答
1.指标生计划比例如何确定?
市区有指标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的指标生计划占本校招生总计划的70%,特长生计划和统招生计划占30%。特长生录取结束后,剩余特长生计划转为统招生计划使用。对分配到指标的考生,投档指标生志愿学校时加45分。
2.市区普通高中如何投档和录取?
(1)四星级高中等在第一批次第2小批招生学校的录取分为三个步骤:
第一步,从A志愿报考的所有考生中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各“有指标生计划的普通高中”统招计划数50%的统招生(简称A志愿统招生),确定“有指标生计划的普通高中”的“A志愿投档线”。
第二步,从A志愿报考且未被录取的考生中,在“A志愿投档线”下,根据各初中学校分配的指标生计划数,在该校享受指标生待遇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校指标生加分考生名单,并对这部分考生成绩加45分,作为录取指标生志愿(A志愿)时的分数(录取B、C志愿时不加分)。
第三步,将所有填报本批次学校志愿且未被录取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招生计划的1∶1进行投档并录取,产生各校的平行志愿投档线。
美育测评成绩为C等(含)以上、理化实验考查合格、综合素质评价为B等(含)以上的考生方能被四星级高中录取。
(2)其他普通高中的录取办法是在普通高中的最低录取控制线上,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招生计划的1∶1进行投档和录取。理化实验考查合格的考生方可被三星级(含)以上普通高中录取。
3.中职-本科“3+4”分段培养专业、高职-本科“5+2”分段专业、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如何招生?
中职-本科“3+4”、高职-本科“5+2”、高等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按“专业”投档,对投档分相同的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含口语听力)三科总分、语文分数、数学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投档。报考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面试和专业加试。
4.什么是“学校专业组”?如何以“学校专业组”为单位进行志愿填报、投档和录取?
“学校专业组”是由招生学校根据本校专业录取要求和专业培养方向等情况自主设置的若干“专业组”,一所学校可以设置一个或多个“专业组”,每个“专业组”内可包含数量不等的专业。
志愿填报时,考生可填报多个“学校专业组”(即考生可填报同一学校的多个专业组,也可填报不同学校的不同专业组)。每个专业组内可填报2个专业志愿以及是否服从该专业组内其他专业。
录取时,市教育考试院以“学校专业组”为单位投档,投档后产生每个“学校专业组”的投档分数线,招生学校在专业组内确定学生录取专业。在学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不能被满足时,如考生填报“服从专业组内其他专业”,则在该专业组内进行专业调剂。
今年我市继续使用全市统一录取平台,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教育考试、招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凡投档后符合学校录取条件并已录取的考生均不得要求退档,不得录取到其他学校。集中录取阶段已经完成计划的学校,不再安排补充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