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芜湖弋江区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录取顺序
优先保障小区业主子女入园。按照以下批次依次录取:
第一批次:符合“两个一致”或“长幼同园”条件的;
第二批次:法定监护人在本小区拥有完全产权住宅房的;或符合“祖孙三代户口无迁移”条件的;或符合“同一对夫妻生育的第三孩及以上孩次”条件的。
第三批次:幼儿具有弋江区户籍或非弋江区户籍幼儿法定监护人在弋江区内拥有完全产权住宅房。
第四批次: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以上四个批次任意批次报名人数超过剩余学位数,则通过电脑派位方式录取。
注:“两个一致”是指幼儿户籍与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幼儿户籍地址与法定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地址一致(地址在幼儿园所在小区内)且监护人拥有房屋全部产权,产权为住宅性质。
“长幼同园”是指同一法定监护人的多个子女2024年秋季学期同为幼儿园学段,幼孩新入学时可申请安排到与其兄(姐)就读的幼儿园就读。2024年秋季学期,其兄(姐)已从幼儿园毕业的,幼孩不享受该入园政策。
“祖孙三代户口无迁移”是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在幼儿园所在小区,幼儿、监护人一方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本上,户口无迁移,且户籍地址与房屋产权证地址一致。
“同一对夫妻生育的第三孩及以上孩次”申报的幼儿需为弋江区户籍,或非弋江区户籍幼儿法定监护人在弋江区内拥有完全产权住宅房。
报到注册:
录取的幼儿,在规定时间内(以各幼儿园通知为准),由监护人携带报名上传的材料、幼儿保健手册和预防接种证,到录取幼儿园报到注册,逾期视作自动放弃。注册时,入园幼儿姓名、身份证号必须与报名时一致,否则不予报到注册。幼儿园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核,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录取资格,因未按时报到注册和取消录取资格等造成的空余名额不再补录。录取名额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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