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广西合格性考试成绩信息以“合格”或“不合格”呈现。
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10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满分值各为100分,考试成绩以“合格”或“不合格”呈现,不合格比例不超过当次当科考生总数的2%。通用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4门科目考试成绩均以“合格”或“不合格”呈现。合格性考试成绩长期有效。
选择性考试科目每门满分值为100分,物理和历史2门科目成绩以原始分数呈现,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成绩以等级转换分数呈现。等级转换办法另行公布。选择性考试成绩仅限当年有效。
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信息以等级形式呈现,分A、B、C、D共4个等级,D等为不及格。
原划分标准:
学业水平测试C级算及格,ABCD等级的分数的范围分别是:
100分~90分为A级,
89分~75分为B级,
74分~60分为C级,
59分及其以下为D级。
注:各科原始分满分为100分。
单科C级及其以上的比例一般控制在95%以上。
成绩为“C”、“D”等的学生在校期间可以重复参加同一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高的一次记录,但最高记录等第为“B”。
考试成绩为C等第,申请重考的学生,应当承担试题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