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放假时间安排
公共节假日放假时间,原则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寒假为4周,时间为2024年1月29日至2月25日,2月26日开学;
暑假为8周,时间为2024年7月8日至9月1日,9月2日开学。
2、普通高中学校
寒假为3周,时间为2024年2月5日至2024年2月25日,2月26日开学;
暑假为7周,时间为2024年7月15日至9月1日,9月2日开学。
因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考等原因影响正常上课时间的,由市教育局按照对等时间进行调整。未经市教育局批准,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更改假期时间安排。确有特殊情况的,须提前3天报市教育局审批同意后执行,并及时通知到每一位学生及家长,做好沟通解释工作。各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可参照本通知精神,结合实际确定放假安排。
二、规范放假时间
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各县市区、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放假规定,严禁随意调整放假时间。
假期期间,各县市区、各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或强制统一到校自习,不得通过网课形式组织学生上课或补课,不得安排学生签订自愿返校申请书;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或组织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类辅导培训班,禁止学校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办学机构用于开办培训班。
学校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教师管理,严禁在职教师参与各种形式的有偿补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