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网上申报分上半年、下半年两批次:上半年6月3日08:00—6月28日17:00;下半年时间待定。
(2)申请人须在相应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以下简称网报系统),通过“网上办事”栏目的“教师资格认定”入口进行申报。
(3)申请人网上申报应根据拟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确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其中: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申请人户籍或居住地(应届毕业生也可为就读学校)所在市州教育(体)局。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获得了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权限的省直管县,其教育行政部门可以直接认定以上三类教师资格。申请初级中学及以下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申请人户籍或居住地(应届毕业生也可为就读学校)所在县区(市)教育(体)局。港澳台居民持我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所在地向相应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在我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相应的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驻我省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可选择驻地相应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4)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认定的资格种类与持有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任教学科一致。
(5)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电子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190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