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天津高考志愿规定(天津高考志愿截止)

教育百科2024-07-29 12:36:10佚名

2024天津高考志愿规定(天津高考志愿截止)

  2024天津高考志愿规定

   一、其他规定

  1.关于考生放弃志愿

  考生在填报志愿后但尚未被录取前,如申请放弃提前本科院校志愿(含A、B 阶段),只能参加本科批次 B 阶段及以下批次的录取;如申请放弃本科批次院校志愿,只能参加高职(专 科)批次院校的录取。拟放弃某批次志愿的考生,须在报考院校录取结束前到报名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区考试中心同意后报市高招办;若该院校录取已经结束,则不得放弃。

   2.关于港澳院校招生录取

  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参照内地高校的招生方式,列入本市提前本科批次录取。如考生被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录取,不能再参加其他在津招生高校的录取。

  香港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浸会大学、香港教育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岭南大学、香港演艺学院、香港树仁大学、香港都会大学(前称“香港公开大学”)、香港恒生大学、香港高等教育科技学院、东华学院等香港单独招生高校将在 7 月 7 日前,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和对考生的面试成绩进行录取。已被香港单独招生高校录取并经本人确认同意就读的考生, 不能再被其他内地在津招生高校(含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 大学)录取。如考生未被香港单独招生高校录取,仍可参加内地在津招生高校的录取。

   澳门大学、澳门理工大学、澳门城市大学、澳门旅游大学、 澳门科技大学、圣若瑟大学、澳门镜湖护理学院采取单独录取的办法,与其他在津招生高校的录取互不影响。考生如被内地高校或香港高校录取,仍可参加澳门高校的录取。录取后,澳门高校向被录取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如同时被澳门高校及内地等其他在津招生高校录取,可以自行决定报到就读高校。

  3.关于高职分类考试与普通高考录取的相关规定

  已报考高职分类考试,且符合本市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可填报高职分类考试志愿和普通高考本科批次志愿。如在高职分类招生中被本科院校(专业)录取,则不能再参加普通高考各批次的录取;如在高职分类考试中被高职院校(专业)录取,则只能参加普通高考本科院校(专业)志愿的录取,不能再填报普通高考高职(专科)层次的志愿。如考生被普通高考和高职分类考试同时录取,教育主管部门在进行电子学籍注册时,只保留其普通高考录取资格,高职分类考试的录取资格将予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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