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建安区中考分配生政策
分配生录取办法是高中统招分数线下降50分以内,在具有分配生资格的学生中,依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分配生,至完成录取指标为止,分配生指标不得突破。
分配生的意义
分配生制度是为了平衡教育资源,促使各初中学校间均衡发展而采取的措施。简言之,就是让优质高中学校拿出总招生计划人数的一定比例,将这些计划人数根据政策规定划分到各个初中学校;分配到某个初中学校的分配生指标只能在符合分配生条件的应届毕业生中录取。
分配生资格认定
分配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必要条件:①学生必须在招生录取学校学籍连续保留三年,且学籍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注册;②学生(应届毕业生)本人必须在学籍注册学校连续上学三年(正常休学、复学的除外)。转学学生不享受分配生待遇。
分配生资格认定部门
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和各初中学校。
分配生录取办法
1.第一批次统招生录取完成后,进行分配生录取。第一批次志愿未报考招生学校的考生不享受该校分配生待遇;
2.分配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应达到综合素质评定投档等级;
3.中招考试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进行录取。
4.如果某一个学校“分配生”计划未完成,不再进行二次分配,转为第二批志愿统招生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