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对象
2024年8月31日前年满3周岁(2021年8月31日前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幼儿。中、大班转园幼儿不作为此次招生对象。
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区实验幼儿园招生
7月3日—7月12日,区实验幼儿园根据本年度可提供学位,制定招生方案。在统筹安置政策优待类人员子女入园需求的前提下,按照招生程序组织招生,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
第二阶段:其他幼儿园招生
7月5日—7月15日,其他幼儿园根据本年度可提供学位,制定招生方案。在统筹安置政策优待类人员子女入园需求的前提下,按照招生程序组织招生,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