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长春新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关键点

教育百科2024-05-06 20:19:37佚名

2024年长春新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关键点

  长春新区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关键点

  【关键点1】

  报名入学条件

  小学: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具有新区户籍(或有效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可申请入读新区小学。

  初中:具有新区户籍(或有效居住证),已经完成小学阶段(6年制)义务教育的毕业生,可申请入读新区初中。

  提示:往年已经入学并注册学籍的学生,不得再进行网上信息登记。

  【关键点2】

  报名入学网址

  符合入学条件的长春新区适龄儿童少年,均须登录“长春新区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www.ccxq.gov.cn/),进行信息登记,按照自愿原则在该网站进行民办学校报名、空余学位报名及查询电脑派位录取结果。

  【关键点3】

  公办学校招生入学

  公办学校招生按长春新区2024年学区划分方案组织实施,即实行划片入学(入:即入校报到;学:即学习期间)。划片入学应当符合“两个一致”和学校学区学位预警相关规定。

  “两个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应与其父母户籍一致,户籍地址应与父母的房屋权属证明一致。

  ★说明:

  • 房屋规划用途应为住宅或商住一体,房屋产权份额比例应当占51%及以上。

  • 父母中一方或双方为现役军人,父母中一方在外地工作且户籍在工作地,父母中一方为农村户籍等情形,适龄儿童少年与其父母中一方户籍一致的,视为符合“与其父母户籍一致”。

  •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长春市城区无住房,其出生之日即落户在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上且从未迁移,与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三代人户籍和家庭住房一致,可视为符合“两个一致”。

  • 不符合“两个一致”的,由新区教育局结合实际统筹安排入学。

  1、信息登记

  5月7日9:00—10日17:00,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均须登录“长春新区管理委员会”官网进行信息登记。网络端口关闭(5月10日17:00)后,不能再修改相关信息。因特殊情况未能按时完成网上信息登记的,可于5月11日9:00—17:00,持新区户口本(或有效居住证)到新区招生办公室(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东北侧)申请现场登记信息。5月11日17:00前未完成信息登记的,将不能申报民办学校,不能参加空余学位派位。

  2、资格审核

  5月17—21日,新区各学校合理确定时间,对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居住证)、房屋权属证明等“两个一致”的真实性进行审核。申报入读初中的,学校还需进行学籍信息审核。各学校要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要求,规范信息采集。具体审核要件以学校通知为准。

  3、学位派送

  5月23日,各公办学校向适龄儿童少年下发《公办义务教育学位告知书》。《公办义务教育学位告知书》作为学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的依据。

  4、到校报到

  6月5日9:00—17:00,到公办学校入读的适龄儿童少年,持《公办义务教育学位告知书》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关键点4】

  民办学校招生入学

  民办学校面向长春市城区、开发区招生,实行网上报名,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全员注册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民办学校依据新区教育局核定的招生计划招生,不得超计划招生。

  1、公布信息

  5月27日,公布民办学校招生信息。具体可关注“长春教育发布”、“长春新区教育局”官方微信公众号。

  2、网上报名

  5月28日9:00—29日17:00,符合入学条件且有意愿入读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登录“长春新区管理委员会”官网报名,只能在系统提供的学校中选择一所学校报名。网络端口关闭(5月29日17:00)后,不能再修改相关信息。

  3、派位录取

  6月4日9:00,新区教育局组织做好辖区内民办学校派位录取工作。6月4日15:00—5日17:00,查询录取结果。被民办学校录取的,不得再参加空余学位派位。

  4、到校报到

  6月5日9:00—17:00,被民办学校录取的,持《公办义务教育学位告知书》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手续。未在规定时限报到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关键点5】

  转公学校招生

  吉林省第二实验高新学校继续执行过渡期招生办法,与2023年招生办法保持一致。信息公布、网上报名、派位录取、到校报到的日程安排及相关要求,与民办学校招生保持一致。

  【关键点6】

  空余学位派位

  1、公布信息

  6月11日,同步公布辖区内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和转公学校空余学位信息。具体可关注“长春教育发布”、“长春新区教育局”官方微信公众号。

  2、网上报名

  6月12日9:00—13日17:00,符合条件且有意愿参加空余学位派位的,登录“长春新区管理委员会”官网报名,只能在系统提供的学校中选择一所学校报名。网络端口关闭(6月13日17:00)后,不能再修改相关信息。

  3、派位录取

  6月18日9:00,新区教育局组织做好辖区内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空余学位录取工作。6月18日15:00—19日17:00,查询录取结果。

  4、办理手续

  6月19日9:00—17:00,被录取的,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手续。未在规定时限办理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未被录取的,回原录取学校入读。

  【关键点7】

  特殊群体招生入学

  1、随迁子女入学

  实行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新区教育局根据适龄儿童少年实际居住地,结合周边学校布局、办学规模和实际招生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就读。

  2、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新区教育局统筹学校招生计划,确保随班就读学位,对能够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的,同等条件下在招生片区内就近就便优先安排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3、双(多)胞胎子女入学

  适龄儿童少年为双(多)胞胎且有意愿申报同一所学校入读的,可在网上信息登记阶段,以“双(多)胞胎”身份填报相关信息。在自愿前提下,可以使用双(多)胞胎中一个孩子信息,参加民办学校网上报名、空余学位网上报名、电脑均衡分班,其他孩子共享相应结果。

  4、其他特殊群体子女

  现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公安民警、人才、抗疫医务人员等群体子女入学,依据有关优待政策执行。

  港澳同胞、台湾省籍同胞和华侨、归侨子女,外籍适龄儿童少年等入学安置,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关键点8】

  其他情况入学

  符合2024年招生入学条件,具有长春新区户籍(或有效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因特殊情况未按规定时限进行信息登记或到校报到的,新区教育局将于7月4-5日在兴华学校(福源西街与应化南路交汇)进行补报名(具体请关注“长春新区教育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和长春新区招生入学管理平台招生信息)。通过报名审核、符合入学条件的,由新区教育局结合实际统筹安排入学。

  附:义务教育招生重要时间节点一览

  5月7日9:00-10日17:00,完成网上信息登记。

  5月17日-21日,各学校对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居住证)、房屋权属证明等“两个一致”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5月23日,各公办学校依据信息审核结果,向适龄儿童少年下发《公办义务教育学位告知书》。

  5月24日前,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应届毕业生按照自愿原则申请本校就读。

  5月27日,公布辖区内民办学校及转公学校招生信息。

  5月28日9:00-29日17:00,符合入学条件且有意愿入读民办学校(含转公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网上报名。

  6月4日9:00,组织开展民办学校(含转公学校)电脑随机录取工作。6月4日15:00-5日17:00,查询录取结果。

  6月5日9:00-17:00,公、民办学校同步到校报到。到公办学校入读的,持《公办义务教育学位告知书》到校办理入学手续;被民办学校(含转公学校)录取的,持《公办义务教育学位告知书》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6月11日,公布辖区内公办学校、民办学校空余学位信息。

  6月12日9:00-13日17:00,空余学位网上报名。

  6月18日9:00,组织开展空余学位电脑随机录取工作。6月18日15:00-19日17:00,查询录取结果。

  6月19日9:00—17:00,被派位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到录取学校报到,并办理入学手续。

  7月4-5日9:00—16:00,在兴华学校进行招生补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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