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肇庆封开江口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实施方案

教育百科2023-07-19 10:42:21未知

2023年肇庆封开江口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实施方案

  2023年肇庆封开江口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实施方案

  一、招生工作原则

  (一)满足适龄幼儿优先入园要求。江口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名额优先满足3周岁(即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含8月31日)适龄幼儿。

  (二)就近免试。本次招生是面向江口城区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幼儿招生,贯彻落实就近入园政策。实行免试入园,除健康检查外,幼儿园不得对幼儿和家长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

  (三)公平公正。坚持依法依规按程序招生,完善招生制度,做好信息公示,保障招生工作公开、平稳、规范、有序进行。

  二、组织和管理

  (一)封开江口城区2所公办幼儿园为:封开县教育第一幼儿园,封开县教育第二幼儿园。依据幼儿园管理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城区公办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生工作由封开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

  (二)成立2023年封开县江口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监督指导和组织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协调解决招生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招生名额和招生对象

  (一)招生名额

  根据教育部颁布的《幼儿园工作规程》精神,结合城区公办幼儿园的实际承载能力,2023年秋季封开江口城区2所公办幼儿园小班计划招生共250人,其中面向社会招生220人,自主招生30人。

  (二)招生对象

  申请报读我县江口城区公办幼儿园的幼儿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封开县户籍的适龄儿童;

  2.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含8月31日)。

  四、招生办法

  (一)面向社会招生办法

  封开城区2所公办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生名额全部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每名幼儿只能申请报读1所公办幼儿园。当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名额时,直接确定拟录取名单;当报名人数多于招生名额时,则采取抽签派位的方式产生录取名单。

  (二)自主招生办法

  江口城区2所公办幼儿园自主招生名额,主要用于优先招收我县高层次人才、烈士、现役军人、当年军队转业干部、消防救援队伍一线人员、因公殉职或被认定为烈士的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医疗卫生工作人员等政策照顾性人员子女。需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在7月26日前到县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核,确定符合政策照顾性人员子女招生名单。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五、招生工作流程

  (一)公布招生计划

  城区2所公办幼儿园今年秋季招生计划数经县教育局审核后,统一于7月17日在“紫荆新闻”“封开融媒体中心”“封开发布”、幼儿园公众号及宣传栏公布。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20日上午9时至7月26日下午4时(共7天)。

  2.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幼儿家长或监护人在报名时间内通过手机端微信小程序“粤省事”进行报名,具体报名操作流程在将“紫荆新闻”“封开融媒体中心”“封开发布”微信公众号、幼儿园的公众号和校园公告栏公布。

  每名适龄幼儿只可填报1所公办幼儿园志愿,所填志愿在报名时间内可以修改,逾期不得修改。报名结束后,对相关数据进行封存。

  3.符合报名资格的双胞胎(多胞胎)幼儿参加公办幼儿园电脑派位按“一号派位,同园录取”的原则进行,在网上报名时只填报一张报名表、一名幼儿的资料,同时准确登记同胎生幼儿(含双胞胎和多胞胎)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等信息,生成一个随机号码参加抽签派位。经抽签派位中签可办理同园录取手续,双胞胎(多胞胎)名额纳入招生名额内,不另外增加名额。对家长分别用双胞胎或多胞胎的不同名字多次进行网上报名并进入拟录取名单的,将按抽签派位的实际结果录取。

  (三)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幼儿的家长须在7月27日(周四)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3:00至5:00持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已报名幼儿页)前往报读的幼儿园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由幼儿园详细记录审核结果,对资格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通知家长可参加电脑派位;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幼儿园进行资格审核的将视为放弃报名和不参加电脑派位。

  (四)抽签派位

  1.网上报名结束后,如果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各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生的名额时,直接确定拟录取名单;如果报名人数多于各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生名额时,则采取现场抽签派位的方式产生录取名单。

  2.电脑派位和抽签时间:7月28日(星期五)上午,具体时间以各幼儿园通知为准,地点:封开县青少年宫。

  3.参加现场抽签派位人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有关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代表、行风监督员代表;新闻媒体代表;家长代表。

  (五)公示拟录取名单

  抽签派位工作结束的当天,录取名单将在幼儿园的校园公告栏公布。

  (六)办理入学手续

  取得学位资格的幼儿办理入学手续,具体注册所需资料及时间安排以各幼儿园通知为准。

  六、工作要求

  (一)各公办幼儿园要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和办理录取手续的相关安排,为幼儿家长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切实做好招生宣传、政策解释等有关工作。

  (二)各公办幼儿园要成立招生工作小组,招生和录取工作要按照要求抓好落实。

  七、咨询电话

  封开县教育第一幼儿园:0758—6663716

  封开县教育第二幼儿园:0758—6590782

  封开县教育局基信股:0758—6689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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