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城市教育和体育局2023年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意见
各镇街(矿区)教育办公室,全市各普通中学,市职业中专,局机关各科室:
为做好2023年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根据《泰安市教育局关于2023年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实施意见》(泰教发〔2023〕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实行一考多取,促进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鼓励高中学校特色发展,逐步扩大办学自主权。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实施“阳光招生”,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确保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二、招生计划及报考要求
(一)普通高中
1.招生计划
2023年我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4700人。其中,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4400人(含泰西中学、肥城六中艺体特长生200人);民办高中招生计划300人。具体计划见附件1—2。
2.计划构成
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分为指标生、统招生、艺体特长生(含体育专项特色项目)和特色高中自主招生。艺体特长生计划(含体育专项特色项目)原则上为计划总数的5%左右;肥城一中作为泰安市特色高中,按照学校招生计划的1%设定自主招生计划;指标生计划为计划总数去除自主招生、艺体特长生计划之后的60%;其余为统招生计划。指标生计划依据初中学校毕业生人数和各高中招生计划分配相应指标(见附件3)。
3.报考要求
(1)考试成绩表达方式。按照泰安市教育局要求,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30分)3个科目满分均为150分,体育与健康满分60分,以上科目以原始分计入总分。物理、化学卷面满分均为100分,分别按照实际得分的90%和60%计入总分,均单科计分,四舍五入,不保留小数。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考试成绩用A(占考生数的15%,下同)、B(30%)、C(30%)、D和E(共25%,其中E控制在10%以下)等级表达。信息技术和理化生实验考试,由我市统一组织,成绩用A(占考生数的15%,下同)、B(30%)、C(30%)、D和E(共25%,其中E等为不合格,控制在10%以下)等级表达。音乐、美术、综合实践考查科目用“合格”“不合格”表达。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由学校根据学生日常表现,用ABCDE等级表达。今年体育与健康科目不再组织市级统一测试,市级统一测试成绩按满分21.6分计入,其余38.4分由学校根据学生初中期间的日常体育测试成绩(需公开公示)折算计入。
(2)报考基本要求指标生: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等级成绩为3C1D 及以上,综合素质评价须达B等以上(含B等,下同),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成绩为D等以上,音乐、美术、综合实践考查科目成绩均为“合格”。 艺体特长生: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等级成绩为3D及以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C等以上(含C等,下同),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成绩为D等以上,音乐、美术、综合实践考查科目成绩均为“合格”。同时,需参加我市统一组织的艺体特长生专业测试并取得相关合格证书。 统招生: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等级成绩为2C1D及以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C等以上(含C等,下同),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成绩为D等以上,音乐、美术、综合实践考查科目成绩均为“合格”。肥城一中自主招生:招生条件由肥城一中制定,报经泰安市教育局批准后公布实施。
(二)普通高中中职班招生计划
今年我市继续在肥城三中等3处普通高中招收中职班,计划1050人(招生计划及专业见附件4)。
(三)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
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2387人(招生计划及专业见附件4)。
三、志愿填报和录取
今年继续实行平行志愿填报和录取。普通高中招生分多个批次填报志愿、依次录取。 志愿填报,统一在“泰安市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段学校招生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上填报。第一批次填报指标生、艺体特长生;第二批次填报统招生、普通高中中职生、职业院校中职生;民办高中单独填报。
1.各学校要切实做好考生填报志愿的组织、宣传和指导工作,让考生人人知晓填报时限和要求,认真组织学生按时、规范填报。同时,密切关注考生志愿填报进展情况,对自愿放弃填报的考生,要做好详实记录、留存相关证据(如考生书面申请、短信、邮件、电话录音等)。
2.考生志愿一律由考生本人与家长商议确定,网上填报提交时系统会多次提示确认,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确保无误,一旦提交不得更改。考生及家长对所填报的志愿负全部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或代替考生填报志愿。严禁学校组织或要求学生在“平台”设置统一密码。为方便考生熟悉网上志愿填报流程,泰安市教育局将于6月8日前组织考生进行模拟操作,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后,打印一式三份,由考生本人及监护人签字后,交学校两份;学校要组成审核小组,认真核对考生上交的志愿信息表与其网上信息是否一致,审核无误后,学校校长签字,加盖学校公章。初中学校、肥城市教育和体育局基教科各存一份。
4.录取分多个批次组织进行。第一批次,录取指标生;第二批次,录取艺体特长生;第三批次,录取统招生;第四批次,录取普通高中中职生和职业中专(山东泰山技师学院)、肥矿技师学院中职生。民办高中单独填报志愿和录取。考生在某批次一经录取,不得再参与后续批次的录取。以上各批次均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有关职业院校的录取。
(一)指标生
1.志愿填报。
6月9—10日在平台填报。
2.录取。
根据指标生计划和考生志愿,对符合指标生等级要求的考生,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如果高中学校未录满指标生计划,则将剩余计划调为该校统招生计划。未被录取的指标生可参与统招生及其它批次的志愿填报与录取。已在指标生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得参与后续志愿填报与录取。 各高中学校指标生的录取分数线,选取每所初中报考该校指标生的最低分作为参照样本,以样本中的最高分减去相应分值,根据成绩和指标另行研究确定。当2名以上学生成绩压录取分数线时,按照等级高低录取。在进行等级成绩比较时,4门等级科目之间可进行等级置换,即一科目降低一个等级,另一科目可提高一个等级。如:某考生生物等级成绩为A,道德与法治等级成绩为D,当生物降低一个等级变为B后,道德与法治可提高一个等级变为C,即1A1D=1B1C。
(二)艺体特长生
1.志愿填报。
6月9—10日在平台填报。艺体特长生必须填报已取得专业合格证的高中学校志愿。
2.录取。
按照艺体特长生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对符合等级、专业要求且文化课分数不低于泰安市规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分类录取。艺术类和体育普招类按文化课成绩分专业专项按照计划1:1.5的比例投档,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体育专项特色项目考生按照计划1:1的比例投档。学校计划未录满时,将计划调整为该校统招生计划。未被录取的,重新填报志愿参与后续批次录取。
(三)统招生
1.志愿填报。
指标生、艺体特长生录取结束后在平台填报。志愿填报前,重新公布剩余计划和未录取学生的一分一段表。依据指标生剩余计划和统招生计划总数,确定全市统招生报名资格线。统招生志愿可选择性填报一中、泰西、六中、三中、二中,也可全部填报,还可同时填报中职生志愿。
2.录取。
根据统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顺序,对符合统招生等级要求的考生,依据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当2名以上学生成绩压录取分数线时,按照等级高低录取,等级置换方法同指标生。未被录取的,参与后续批次录取。
(四)肥城一中自主招生
肥城一中自主招生计划共11人,招生方案另行公布。根据自主招生方案,按照1:1比例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市教体局审核,对符合录取条件者予以正式录取。学校计划未录满时,将计划调整为该校统招生计划。未被录取的,重新填报志愿参与后续批次录取。参加自主招生报名的考生可兼报指标生志愿。
(五)中职生
1.志愿填报。与统招生同时填报。每名考生可以在选报普通高中的基础上,按照各招生学校开设的专业,结合自身兴趣填报普通高中中职班、职业学校志愿。中职生志愿可在三中中职班、二中中职班、慈明学校中职班、市职业中专(山东泰山技师学院)、肥矿技师学院5个志愿中选择性填报,也可全部填报。
2.录取。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按照分数由高到低对每个考生的每个志愿逐个判断,对首先满足条件的志愿进行录取。当2名以上学生成绩压录取分数线时,按照等级高低录取,等级置换方法同指标生。入校后由学校对学生就读专业进行统一平衡调配。
(六)民办普通高中
1.志愿填报。民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统一平台录取,考生于7月19日在“平台”填报志愿,打印志愿信息表,到所报民办高中学校现场确认。
2.录取。招生学校登录“平台”,依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录取名单确定后,报泰安市教育局审核。各学校均须于5月30日前制定自主招生方案,明确“分数+等级”方式的报名要求、录取办法,报经我市和泰安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并向社会发布。录取工作于7月27日前结束。
(七)其他高职高师志愿填报与录取
考生根据个人意愿和“平台”发布的肥城市外的其它高职高师院校的招生信息,登录“平台”选择填报相应的学校和专业,由所填报的志愿学校负责录取(具体日程安排见附件5)。相关政策可到我市招生考试中心咨询。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特殊考生照顾政策
1.烈士(军人除外)子女加10分。
2.归侨子女、华侨子女、港澳台籍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加5分。
3.2015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农村独生子女,且现仍为独生子女的考生加5分。
4.军人子女按《山东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鲁政联〔2012〕1号)、《泰安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泰军政〔2022〕97号)有关规定,享受降分录取政策。根据《泰安市教育局关于落实消防救援人员优待政策的通知》(泰教函〔2018〕127号)规定,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继续享受现役军人子女同等待遇。
5.根据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精神,公安烈士子女加10分录取,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加5分录取。
享受加分或降分录取的考生,在其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6科总分基础上,按最高分项加分(或降分)一次,不重复累计加分(或降分)。凡享受政策加分或降分录取的考生,所在初中毕业学校要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接受监督。
(二)其他类别考生注意事项
1.在泰安市内非户籍地就读或在泰安市外就读回我市参加高中招生的考生,须在我市填报高中志愿,但不得报考普通高中指标生。在泰安市内非户籍地县市区就读,户籍为我市的考生,须于5月28日至6月2日登陆“平台”填报信息(注:上传户口本首页、索引页、学生户口单页等相关证明照片),市教体局基教科负责审核。
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接受完义务教育的,可在我市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招生录取,与我市当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3.继续做好航空实验班招生工作。根据省教育厅有关通知要求,山东省实验中学、山东省北镇中学、山东省昌乐第一中学的空军和海军航空实验班面向全省招生,由初中学校组织学生直接到上述三所学校参加报名。
4.往届高、初中毕业生以及社会青年,可到中职类学校报名注册学习。详情咨询市教体局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科。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市成立以市教育和体育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及有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任成员的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领导。各相关学校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本单位的招生录取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
基础教育科负责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统筹安排及组织协调,负责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编制与招生录取等工作;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科负责中职招生计划编制、报名和录取等工作;市招生考试中心负责指导初中后高职、三二连读高职等的网上报名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负责高中艺体特长生专业测试和艺体特长生的招生录取工作;督查投诉考核科负责招生录取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和违纪查处工作。局机关相关科室,要密切协作配合,确保招生工作组织实施。
(三)严肃工作纪律
各学校要切实增强政策意识和大局意识,守纪律、讲规矩,不折不扣地落实招生的各项规定。要严肃招生工作纪律,规范招生行为,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公平。严禁违规招生宣传;严禁擅自提前招生;严禁超范围、超计划招生;严禁违反招生程序招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严禁公办高中、民办高中招收肥城市外考生;严禁以各种名目乱收费。要充分尊重初中毕业生的选择意愿,不得强制学生分流。要层层签订规范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责任书,做到招生规范、清正廉洁。
附件:
1.肥城市2023年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2.肥城市2023年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3.肥城市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指标生分配计划表
4.肥城市2023年职业院校、普高中职班分专业招生计划表
5.肥城市2023年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日程表
6.肥城市2023年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咨询监督电话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