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绍兴嵊州城区小学招生报名咨询电话如下:
招生联系方式:
有关说明:
1.凡学生的户籍、家庭住房信息,均以学校核查并经相关主管部门核实的结果为准。
2.作为入学依据的产权房必须是住宅房,并以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为准。
3.父母或本人有2套及以上且符合条件房产的,可以选择其中一套为入学登记的依据。
4.新生的城区户籍地址与取得产权证一年及以上城区房产(父母或本人)地址不一致的,以房产为依据安排施教区。
5.父母或新生本人有独立房产,又有共有房产的以独立房产为依据。
6.父母或新生本人在城区没有独立产权房,有共有房的产权须在50%及以上。
7.2012年6月30日后新购的作为入学依据的房产面积必须在45平方米及以上(不包括住宅房产权证中的车库及附记内阁楼、车棚等附属用房面积)。如共有房则须符合第6条规定,并按产权比例折算房产面积在45平方米及以上。
8.同一房产,三年内只能接收同一户家庭子女就读。
9.城区学校施教区范围内有户籍的新生,若父母或新生本人在城区有符合入学条件的产权房,作为产权房所在施教区学校的一类生;若父母或新生本人在城区没有符合入学条件的产权房,作为户籍所在施教区学校的二类生。
其他:
1.符合一、二类条件新生,未在规定时间报名登记、现场确认的,由教体局统一安排学校就读。在规定报名登记、现场确认时间以后不再接受第三、四类新生登记。
2.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间不得跨施教区报名,中途不得转学。到城区学校转学插班的学生必须具有城区户籍(当年度6月30日前)。
3.随迁子女在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父母一方或本人必须持有嵊州市公安局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不符合条件的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就读。
4.乡镇(街道)学校招收新生,以中心校为单位参照本方案制定区域内招生方案(6月10日前方案电子稿上报普教科),并落实辖区内各中小学校按照中心校招生方案精神制定本校的招生方案并实施。各地要规范招生秩序,严格按划定施教区招生,原则上,不得跨乡镇招收学生。
5.城区初中小学招生工作不详之处可向各施教区学校咨询,各施教区学校联系方式见附件5。5月份家长可在网上进行模拟报名。
6.文件中未尽事宜,解释权在嵊州市教育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