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学报名办法
监护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每人可在居住地、就业地乡镇(城区)选择一所学校,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
1.户口本和身份证(必备)
2.居住证
3.在仙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依据
4.营业执照
5.不动产证(房产证)
6.居住登记证明
以上第1项为必备材料,2-6项家长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1项或多项相关材料,如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将取消转学资格。
转学办法
本着应转尽转的原则,根据空余学位安排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转学。若报名转学人数少于或等于空余学位,则予以全部转学;若报名转学人数大于空余学位,则优先安排持有在仙居办理的《居住证》(学生本人或父母一方持有均可)且按办理时间早迟顺序转学,如还有空余学位,则按缴纳社保、营业执照、不动产证、居住登记证明四个条件之一依办理时间早迟顺序依次转入公办学校。开学前,教育科将转学名单发给学校,学校应及时安排入学,转入学籍。
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坚持“应接尽接”的原则,尽最大可能接纳符合转学条件的随迁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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