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东府〔2023〕26号)《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方案》(东府〔2023〕27号)等文件精神,现将厚街镇2024年学生积分入学录取工作方案公布如下:
一、申报对象
符合以下条件的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统称“申请人”),可选择父或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作为“积分方”,通过积分入学方式,申请入读厚街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具体条件如下:
1.年龄条件
入读小学一年级的申请人必须年满6周岁(计算至2024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入读初中一年级的申请人必须是小学应届毕业生。
2.户籍条件
申请人须为我国非东莞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含香港、澳门、台湾户籍)。
3.积分方条件
(1)积分方是东莞市户籍的,可直接按规定为申请人提出积分入学申请。
(2)积分方是非东莞市户籍的,其中:积分方是中国境内非东莞市户籍的,须持本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含电子居住证);积分方是港澳户籍的,须持本市有效《港澳居民居住证》;积分方是台湾户籍的,须持本市有效《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申请地
符合申报资格的申请人,需符合以下条件其中一项,方可在厚街镇申请积分入学。
1.积分方在正常参保状态下现社保缴费在厚街;
2.积分方现缴纳个人所得税在厚街;
3.非东莞市户籍积分方持有的本市有效居住证登记,且居住地址在厚街;
4.东莞市户籍的积分方现户籍在厚街;
5.积分方、积分方配偶或申请人在本市拥有已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住宅或未办理不动产登记但已办理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的住宅在厚街。
三、学位供给
2024年,厚街镇计划向非户籍适龄学生提供积分制公办学位100个,其中小学一年级50个,初中一年级50个。
1.公办小学一年级学位安排
2. 公办初中一年级学位安排
四、录取原则
1.镇教育部门将结合公办学位数量、申请人积分总分及个人志愿情况,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第一志愿录满,则进入下一志愿按积分从高到低录取,以此类推,额满即止。
2.若申请人填报的三个志愿均未被录取,则由镇教育部门统筹安排至有剩余积分学位的公办学校。
3.因申请人积分相同而超出学位供给计划数的,依次按申请人在“在本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年限”“在本市缴纳社保年限”“在本市纳税情况”“在本市居所情况”项目的得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4个项目依次排序后仍然出现申请人积分相同而超出积分学位供给计划数的情况,由镇教育部门通过抽签方式录取。
4.申请人被录取到公办学校后,不按时办理入学手续的,视为自动弃权处理,其公办学位将用于解决新入户学生补录入学需求,不作顺延处理。
五、其他说明
1.东莞市从2022年秋季起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符合条件的非户籍学生实行全员学位补贴,不再需要通过积分方式获得学位补贴资格。今年民办学位补贴不用通过积分申请,入学后,符合条件的非户籍学生由民办学校组织申领。
2.咨询电话:85585973,85889236。
东莞市2024年积分入学日程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