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金牛区初中报名公告 2021成都金牛区初中招生

教育百科2024-04-22 00:17:45佚名

2024金牛区初中报名公告 2021成都金牛区初中招生

  2024金牛区初中报名公告(民办+公办)

  公办初中入学

  市直属学校录取

  6月5日,本市小学毕业生可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查询学生公办初中升学对应区域。

  6月18日—21日,市直属学校网上报名,每位符合条件的学生可自愿填报一所市直属学校。

  6月26日,市教育局组织开展市直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被市直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以及区属公办学校划片入学或多校划片电脑随机录取;被市直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的符合金牛区入学资格的学生,其法定监护人放弃该学位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金牛区公办初中学校录取

  区教育局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时间、统一录取办法、统一工作程序的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区域内学校划片入学或多校划片电脑随机录取。部分学位紧缺片区优先保障与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一致,且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户籍儿童划片入学或划片电脑随机录取。

  7月2日,区教育局公布所属公办初中划片范围及入学计划。

  7月4日,区教育局组织开展区域内公办初中划片入学或划片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民办初中入学

  金牛区所属民办初中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收费标准及学校招生简章等经过区教育局审核后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布。

  民办初中网上报名

  6月5日—6日,自愿直升本校初中部的民办一贯制学校在籍小学毕业生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报名参加直升;已被校内直升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其他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录取。未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申请参加直升的,视为放弃本校直升。

  6月11日,区教育局组织开展民办一贯制学校直升生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6月13日,区教育局审核民办一贯制学校电脑随机录取计划,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布。

  6月18日—21日,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本市学籍小学毕业生、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学生进行民办初中网上报名,每位符合条件的学生可自愿填报一所民办学校。所有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均在统一平台实行统一网上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信息不能再作修改。任何学校不得自行组织招生报名。

  民办初中学校录取

  区域内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录取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6月27日,区教育局组织开展区域内民办初中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7月8日,区教育局审核未完成招生计划需补录的民办学校补录计划,并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布。

  7月9日,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初中补录报名,符合民办学校网报条件且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小学毕业生可报名参加补录。

  7月11日,区教育局组织开展民办初中补录并公布结果。

  初中学位确认

  7月5日—6日,被民办初中学校和公办初中学校同时录取的小学毕业生,其法定监护人须在网上进行公办或民办学位确认;逾期不确认的,默认为公办学位。

  入学告知

  1.公办、民办初中完成招生入学录取工作后,家长可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查询学位相关信息。

  2.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查看统筹安排的就读学校。

  3.学生于7月12日—13日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01

  随迁子女

  按照市教育局等八部门印发的《关于做好来蓉就业人员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成教办〔2022〕13 号),随迁子女申请在蓉接受义务教育的,于4月1日—4月30日期间,通过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后进入“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进行申请办理。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在金牛区小学毕业且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随原就读学校划片范围升学;在金牛区以外小学毕业且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升学。7月5日前,区教育局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等告知随迁子女就读学校安排情况。

  02

  残疾儿童少年

  区教育局按照“全覆盖、零拒绝”要求,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妥善做好金牛区户籍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安置工作,逐一核实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数据,确保“应进全进”。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符合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纳入中小学学籍管理。

  03

  优抚对象子女

  对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进藏干部职工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成都工匠”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由区教育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04

  集体户子女

  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一方为成都市金牛区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本人为成都市外户籍的,由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并出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证明、法定监护人户籍证明、监护关系证明、金牛区合法居住证明、成都市社保和中心城区(5+2区域)内的劳动合同等材料,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05

  在蓉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儿童少年

  按照《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在蓉港澳台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办法(试行)〉的通知》(成教函〔2020〕39号)和《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在蓉外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办法(试行)〉的通知》(成教函〔2020〕38号)要求办理。持旅行证入境适龄儿童少年在蓉就学,由监护人向其户籍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06

  其他

  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参加电脑随机录取时,家长可自愿提出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电脑随机录取。因电脑随机录取导致多子女不能同时就读同一学校(校区)的,家长可于5月24日—28日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申请其他子女与在读子女就读同一学校(校区),区教育局参照家长意愿(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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