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方法
(一)城区学校
按“房户一致”优先的原则,统筹安排,额满为止。
1.符合房户一致且住房房产证(住房不动产权证)满1年以上(住房不动产权证满1年以上截止时间为前一年的5月31日)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按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迁入时间先后顺序录取。
2. 房户不一致但符合适龄儿童少年户口在2017年2月4日前迁入学区的(适用初中新生入学),或适龄儿童少年户口为浦江籍,其父母(监护人)在2016年7月1日前持有学区住房房产证(住房不动产权证),且缴纳养老保险达到一年以上条件的,按户籍迁入时间、房产登记时间先后顺序录取。
3.房户一致但住房不动产权证不满1年的,或房户不一致(父母学区内无房产,适龄儿童少年户口在2017年2月4日后迁入学区的;父母学区内有房产,但适龄儿童少年户口不在学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在浦阳五小、大溪中小、浦江四中、浦江五中进行网上报名,按序录取。
(二)农村学校
1. 户籍在本校学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按户籍迁入时间录取。
2. 户籍不在本校学区内,但父母(监护人)持有该学区内房产的适龄儿童少年按住房房产证(住房不动产权证)取得的先后顺序录取。
(三)体育艺术类专门学校
招生方案须报审批的教育、体育行政部门核定同意后方可实施,可进行体育或艺术的术科测试,但不得组织文化科目考试。普通义务教育学校不得跨学区招收各类特长生。
(四)浦江县龙峰小学
2024年秋季学期一年级计划招生360名,按以下批次依次录取:
1.第一批。①列入政策性照顾的入学对象;②根据政策承接世居生源(城东世居生源、五里世居生源);③实验小学、浦阳一小学区范围内,符合本年度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且在龙峰小学周边区域内的生源,可以选择龙峰小学报名。
原则上第一批招生录取人数不超过230名。如果第一批报名人数未超过230名,一次性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230名,则实验小学、浦阳一小学区范围符合报名条件的新生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2.第二批。面向浦江县户籍适龄儿童或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监护人持有我县公安机关签发并处于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且在我县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1年)生源摇号录取。报名人数未超过第一批招生录取后剩余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剩余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五)浦江县月泉中学(筹)
2024年秋季学期七年级计划招生580名,按以下批次依次录取:
1. 第一批。①列入政策性照顾的入学对象;②实验中学学区范围内,符合本年度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可以选择月泉中学(筹)报名。
原则上第一批招生录取人数不超过400名。如果第一批报名人数未超过400名,一次性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400名,则实验中学学区范围符合报名条件的新生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2.第二批。面向浦江县户籍适龄儿童或符合条件(监护人持有我县公安机关签发并处于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且在我县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1年)的在浦江县域内小学毕业的随迁子女生源摇号录取。报名人数未超过第一批招生录取后剩余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剩余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六)新浦江人子女学校
新浦江人子女学校招生计划纳入县教育局统一管理。除毕业班学生外,现有学生数已超过最多可容纳学生数的学校(校区)冻结秋季学期所有年级学生入(转)学计划,存量学生只转出不转进。秋季学期新浦江人子女学校具体招生办法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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