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及普通高中录取政策
1.2024年及2025年,户籍、初中学籍均在咸阳市的考生,可选择在户籍地或学籍地县市区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一旦选定,考生只能在报名地县市区参加考试并参与普通高中录取;
2. 符合条件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在学籍地县市区报名参加考试并参与普通高中录取;
3. 户籍在咸阳市且初次登记户籍在咸阳市、无咸阳市初中学籍的考生,在户籍地县市区报名参加考试并参与普通高中录取;
4. 咸阳市初中学校毕业且在咸阳市参加过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在上次参加九年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县市区报名参加考试并参与普通高中录取。
5. 从2026年起,户籍、初中学籍均在咸阳市的考生,及符合条件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只能在学籍地县市区报名参加考试并参与普通高中录取;户籍在咸阳市且初次登记户籍在咸阳市、无咸阳市初中学籍的考生,在户籍地县市区报名参加考试并参与普通高中录取;
6. 咸阳市初中学校毕业且在咸阳市参加过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在上次参加九年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县市区报名参加考试并参与普通高中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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