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天津滨海新区幼儿园招生方案 2021天津滨海新区幼儿园招生

教育百科2024-06-05 12:23:39未知

2024天津滨海新区幼儿园招生方案 2021天津滨海新区幼儿园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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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天津市学前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精神及《市教委关于印发2024年天津市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津教政〔2024〕6号)要求,结合我区幼儿园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滨海新区2024年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规范招生工作环节,促进各幼儿园规范有序开展招生工作;坚持便民、利民、惠民的思想,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优化细化服务流程,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坚持巩固学前资源建设成效,最大限度为幼儿提供学前教育学位;坚持推进科学保教,全面提升各幼儿园办园质量。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确保招生工作稳妥、有序,区教体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学前教育的局领导任组长、学前教育室、职业和成人教育室、计划财务室、纪检审计室、办公室及各开发区(泰达街)教育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对幼儿园招生工作的管理、指导、监督和检查。

  三、有关规定

  (一)招生对象

  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间出生,年满3周岁的幼儿。

  (二)招生办法

  1.原塘沽、汉沽、大港区域幼儿园

  (1)公办幼儿园:各公办幼儿园根据幼儿园学位情况确定报名条件,一园一案,最大限度满足适龄幼儿入园。适龄幼儿报名时需按照各公办幼儿园招生简章要求提供居民户口簿、合法固定居住证明及儿童预防接种证,居民户口簿户主、房屋产权证所有人应为幼儿的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

  各公办幼儿园均采取网上信息采集—现场资格验证的报名方法。若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采取电脑随机等额派位的方法录取;若报名人数小于、等于招生计划数,直接录取;若学位未满,启动二次招生,直至录满为止。

  (2)民办幼儿园:依据办园条件,合理确定招生规模,做好招生计划。根据园所实际情况,选择适宜的招生方式。适龄幼儿报名时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合法固定居住证明及儿童预防接种证。

  2.各开发区(泰达街)及企业办幼儿园

  各开发区(泰达街)教育主管部门、企业办幼儿园的上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招生办法,完善招生措施,落实招生责任。

  企业办幼儿园除招收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外,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向社会开放,招收附近居民子女。

  (三)时间安排

  按照市教委的要求,结合滨海新区实际,招生工作的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公布招生信息:按全市统一时间,在区教体局官网上公布《滨海新区2024年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和天津市滨海新区2024年招生幼儿园名单。

  2.张贴招生简章:5月18日(星期六),各幼儿园(公办园、民办园)公布2024年幼儿园招生简章,时间不少于7天。

  3.开始正式招生:5月25日(星期六)

  (1)原塘沽、汉沽、大港区域公办园

  ①网上信息采集

  5月25日-26日,适龄幼儿家长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网上信息采集,幼儿园为有需求的家长提供现场指导和服务。

  ②现场资格验证

  6月1日,适龄幼儿家长携带居民户口簿、合法固定居住证明及儿童预防接种证到拟报幼儿园进行验证。

  ③公布录取结果

  验证合格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验证后公布录取结果;验证合格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采取电脑随机等额派位的方式录取,公证处予以公证,派位当天公布录取结果(6月12日塘沽区域,6月13日汉沽、大港区域)。

  ④启动二次招生

  学位未满的幼儿园依据实际情况启动二次招生,招生方式按幼儿园二次招生简章执行。

  (2)各开发区(泰达街)教育主管部门、企业办园上级主管部门及各民办幼儿园于5月25日起按照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做好招生工作。

  四、工作要求

  1.落实主体责任。各开发区(泰达街)教育主管部门、企业办幼儿园上级主管部门及各幼儿园要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成立由园长担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科学制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和安全工作预案,落实主体责任。坚决执行招生政策,切实加强对招生过程的管理和监督,妥善处理招生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各开发区(泰达街)教育主管部门、企业办园上级主管部门及各幼儿园的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须按要求于5月13日前报送区教体局学前教育室。各幼儿园招生简章发布前须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原塘沽、汉沽、大港区域幼儿园报送至区教体局学前室,各开发区及企业办幼儿园报相应上级主管部门)。

  2.规范招生行为。各开发区(泰达街)教育主管部门、企业办幼儿园上级主管部门及各幼儿园要严格执行操作标准,科学安排工作流程,制定工作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各环节的责任人,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严谨、规范。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认真落实入园、编班、收费、资助等方面的规定,落实好有关教育优待政策。录取结束后,各幼儿园不得擅自扩大班额。区教体局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查各种违规违纪问题,切实规范招生和办园行为。各幼儿园要按照要求将新入园幼儿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录入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

  3.确保安全稳定。各开发区(泰达街)教育主管部门、企业办园上级主管部门及各幼儿园要结合园所实际,做好风险研判,加强与属地街镇及公安部门的联系,确保招生工作安全稳定。

  4.加大宣传力度。各开发区(泰达街)教育主管部门、企业办幼儿园上级主管部门及各幼儿园按照滨海新区招生工作时间安排,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宣传招生政策,公布招生信息和报名方式。要加强相关人员培训,开通招生咨询电话,为家长做好服务,做到全面、规范、准确、有温度,营造良好的招生氛围。

  区教体局招生咨询电话:022-66897215

  保税区招生咨询电话:022-84912820

  高新区招生咨询电话:022-84806808

  东疆综保区招生咨询电话:022-25600200

  中新天津生态城招生咨询电话:022-67289022

  泰达街招生咨询电话:022-25203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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