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流程
(一)人选推荐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通知要求开展遴选,经公示无异议后,按分配名额等额向教育部推荐。
(二)审核确认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核。经公示无异议后公布培养奖励人员名单。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规范工作程序。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人选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规范推荐程序,确保推荐工作严谨规范有序开展。
(二)坚持综合评价,严格审核把关。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学校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对照推荐指标体系,严把人选政治关、师德关、质量关。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推荐材料要认真审核,确保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材料报送
相关材料请于2023年12月29日前寄送至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并发电子文档至指定邮箱。
邮箱:lyuxin1020@moe.edu.cn,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5号郑王府,100816。
1.推荐材料。填写《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人员推荐表》、《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人员推荐表》并盖章。推荐材料须条理清晰、重点突出,字数不超过2000字,无需另附支撑材料。
2.工作总结
(1)本次人选推荐工作程序、审核把关情况、公示情况等。
(2)总结奖励计划实施以来,对入选教师开展的培养工作、工作成效、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等。字数不超过3000字,以正式公函形式报送。
联系人: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宋发亿,电话:010-66096813;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李雨昕,电话:010-66092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