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主要参照义务教育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淳溪街道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凭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2024年5月12日)到区教育局一楼大厅办理入园意向登记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具体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家庭户口簿和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由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居住满一年(至2024年5月31日止)的居住证或暂住证;
(3)监护人相对稳定工作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连续且满一年(至2024年5月31日止)的凭证或经区市场监管局颁发的连续且满一年(至2024年5月31日止)的有效营业执照。
其他镇街随迁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携带以上材料至镇街幼儿园办理入园意向申请。(具体登记时间见各镇街幼儿园招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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