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结束后申请更改户籍、升学区域考生
报名结束后户口迁入本招生区域的非本地户籍考生,应及时持本人迁入后的户口簿到区(市)县招考机构申请更改报名信息(包括户籍、考生类别等),并自更改之日起落实各类招生政策(已错过政策执行期的不追溯执行),各区(市)县招考机构受理户籍更改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0日17:00,逾期不受理。
考生网上申报的升学区域在区(市)县招考机构审核通过后原则上不得更改。个别特殊原因(如户籍地发生变更、需要回变更后的户籍地升学等)申请更改的,由考生填写申请表格,按规定流程办理。办理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0日17:00,逾期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