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对象
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公安类专业招生对象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志愿从事公安工作;参加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且具有招生计划定向所在市州范围内户籍(省内户籍认定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7日,在此时间之前发生跨市州户籍迁移但未在“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更新户籍信息的不具备我校公安类专业录取资格);年龄为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2002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普通高级中学毕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良好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考察、面试、体能测试和体检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