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东莞常平镇义务教育优待报名条件
(一)父或母一方符合《东莞市高端人才和企业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规定。
(二)父或母一方持有效的《东莞市优才卡》并在常平镇工作或在常平镇拥有产权清晰自有房产。
(三)父或母一方获得“东莞市荣誉市民”称号并在常平镇工作或在常平镇拥有产权清晰自有房产。
(四)父或母一方在适龄子女申请入学前5年内(含入学当年,截止时间为申请入学当年的8月31日)获得东莞市委、市政府授予个人荣誉称号并在常平镇工作或在常平镇拥有产权清晰自有房产。
(五)符合规定的台湾学生和华侨华人子女。
(六)符合规定的军人子女、公安民警子女、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等,其父或母一方在常平镇工作或在常平镇拥有产权清晰自有房产。
(七)中央、省属驻常平镇单位以及在常平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在职人员适龄子女。
(八)符合其他市级以上入学优待政策规定的非常平镇户籍适龄儿童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