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兰州新区幼儿园和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摸底公告

教育百科2024-03-23 10:11:36佚名

2024兰州新区幼儿园和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摸底公告

  兰州新区2024年秋季幼儿园和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摸底

  为精准掌握2024年秋季兰州新区幼儿园小班,义务教育学校一年级、七年级新生,其他各年级插班生入学人数,确保各学段入学工作依法、依规、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法律法规和精神,结合新区人口增长和入学(园)需求实际,现将有关摸底事项公告如下:

  一、摸底时间

  2024年3月21日至4月1日。

  二、摸底对象

  2024年秋季有入学(园)需求的兰州新区常住人口子女,兰州新区以外拟于2024年秋季将子女转入新区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适龄幼儿、儿童和少年。具体为:

  1、兰州新区常住户籍适龄幼儿、儿童(含适龄残疾儿童,下同)。

  2、兰州新区内购房户适龄子女。指非新区户籍但其父母(监护人)已在新区购房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

  3、兰州新区适龄随迁子女(含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下同)。指非新区户籍,在新区租房居住,但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新区内合法稳定就业、持有居住证的随迁人员子女。

  上述摸底对象一年级须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含)前出生)。七年级为2024年6月底完成小学教育的适龄学生(含新区以外小学毕业生)。幼儿园小班招生对象为年满3周岁适龄幼儿(2021年8月31日(含)前出生)。

  三、填报材料

  (一)兰州新区常住户籍适龄儿童

  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准备各自户口簿);

  2、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材料: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登记证明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及备案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4项材料中的任何1项,且该住房坐落在城区范围内,并要实际入住为准)。

  (二)兰州新区购房户适龄子女

  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各自户口簿);

  2、《居住证》(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所持并由新区各派出所核发,登记地址在本辖区城区范围内);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登记信息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取得合法备案的购房合同等)及居住佐证材料(如缴纳物业费发票、水电费发票等)。

  (三)随迁适龄子女

  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准备各自户口簿);

  2、《居住证》(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所持并由新区各派出所核发,登记地址在本辖区城区范围内);

  3、合法稳定就业材料(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及社会养老保险参保证明、纳税凭证、营业执照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1项);

  4、合法稳定住所材料(房屋租赁合同,并以实际居住为准)。

  四、填报途径

  招生摸底工作全部实行网上填报,家长通过微信扫描招生摸底“二维码”或登陆网址填写报名信息,也可以关注兰州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微信公众号,点击左下角“招生报名”,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即可。

  网址:http://zsbm.lzxqedu.cn:7011/wx

  五、数据用途

  1.本次摸底不设置划片学校(园),仅作为制定2024年各学段招生办法的参考数据,在完成数据分析后全面清除。

  2.本次填报的房产信息将和新区自然资源局共享的房产信息进行比对,用于进一步完善基础数据库基座建设,以便在正式报名时简化流程、减少佐证材料的提供。

  政策咨询:基础教育科 8259975

  技术咨询:科文旅集团数投公司17739824120、19809314120、17312308369

  来源:兰州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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