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石柱中小学招生条件 重庆石柱中小学招生条件是什么

教育百科2024-07-07 00:34:43佚名

重庆石柱中小学招生条件 重庆石柱中小学招生条件是什么

  一、招生办法

  ✍公办学校招生入学

  1.公办小学城区新生入学实行“三对口”,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在对口学校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

  农村地区以学龄儿童户籍为主要依据,在对口学校就读。

  2.公办初中招收户口在本县内小学毕(结)业生,不招收已在初中或职业中学就读的在校学生。

  石柱第一初级中学、民族中学校、南宾中学校、回龙中学校、思源实验学校招收南宾街道和万安街道行政区域内有正式学籍的小学毕业生,采取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就读学校。

  乡镇中学校按照划定区域招生。(详情见计划表)

  3.县外返乡生由县教委统筹安排。

  ✍民办学校招生入学

  1.新城中学招收初一新生3个班,不超过120人。

  弘文中学招收初一新生5个班,不超过220人。

  精英学校招收小学一年级新生1个班,不超过45人;初一新生1个班,不超过50人。

  2.各校严格执行县教委核定的招生计划,不得超计划招生。

  ✍特殊群体入学

  1.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

  进城务工、经商等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小学由县教委统筹安排到华丰小学、双庆小学、华夏民族小学入学。中学采取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就读学校。

  本县进城务工子女报名登记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用人单位(在县城区域内)为劳动者购买了社会保险的:①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购买的两个月及以上的社会保险流水账并加盖鲜章(社保部门打印);②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③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2)用人单位(在县城区域内)未购买社会保险的:①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②公安机关出具的适龄儿童和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居住证明;③务工合同;④工资单(不少于6个月)。

  (3)县外随迁子女报名时须提供暂住证、户口簿到县教委教育科登记。

  (4)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按照《新重庆人才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执行。入驻县工业园区的企业高管或投资者,按县委、县政府相关规定执行。

  2. 残疾儿童入学。

  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学生在招生范围内公办学校实行随班就读。患有严重生理缺陷,但能适应学校学习、生活的残疾学生,进入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无法到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辖区内学校实施“一人一案”提供送教上门,并纳入学籍管理。极个别情况特别严重的残疾儿童少年,须按相关规定依法办理缓、免学手续。

  3. 其他特殊群体子女。

  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烈士、公安英模、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援藏干部、华侨、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在渝工作的外籍专家等,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按照相关规定,由县教委按政策规定安排入学。

  4. 城市建设中拆迁户子女按与政府签订的拆迁协议在指定学校就读;配住廉租房、公租房的,其子女在辖区对口学校入学。

  城区招生区域划分

  1.南宾小学招收南宾街道横街社区、新开路社区、正街社区、老街社区内的适龄儿童,招收康德、气象局片区的适龄儿童(街心花园康德到民族中学对面的老交警队以东,民族中学对面的老交警队到关门岩公园以北)。

  2.石潼小学招收土地塝以上(含土地塝)到老团结村、勇飞、八一到河坝场区域内(包括隆鑫花漾城、人民小区、1号天街、公园1号)的适龄儿童,招收南宾街道黄鹤村辖区的适龄儿童,招收大面坡组、红庙组的适龄儿童。

  3.师范附属小学招收万安街道下街社区、红卫社区(不含南宾小学的招生区域)、较场社区(不含第四小学的招生区域)的适龄儿童。

  4.砫蒲小学招收天泉公路黄泥组至麦斯特至中坝大桥以南到银子洞河沟城南社区的适龄儿童,黄鹿村的适龄儿童。

  5.第四小学招收万安街道城南社区(不含砫蒲小学招收范围)的适龄儿童、旗山A桥与中坝大桥之间较场口社区的适龄儿童。

  6.渝中实验小学招收南宾街道城东社区内的适龄儿童(不含石潼小学的招生区域)。

  7.华夏民族小学招收南宾街道红井社区、城北社区辖区内的适龄儿童。

  8.双庆小学招收双庆社区(不含石潼小学的招生区域)、粼江峰景片区的适龄儿童,招收南宾街道梁峰村、红星社区及靴井组至鸭庄的适龄儿童。

  9.华丰小学招收万安街道华丰社区和宝坪村辖区内的适龄儿童。

  10.思源实验学校招收万安街道龙坪村、沙谷村辖区内的适龄儿童。注:下路街道银河社区的适龄儿童可选择就读思源实验学校或下路小学;万安街道灯盏村的适龄儿童可选择就读思源实验学校或华夏民族小学。

  二、时间安排

  ▶(一)小学

  1.子女信息维护。

  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2024年5月7日至5月11日,所有申请2024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的学生家长,登录“渝快办”网站(https://zwykb.cq.gov.cn)“教育入学一件事专栏”(以下简称“专栏”)或“渝快办”APP“教育入学一件事专区”(以下简称“专区”),对户籍地址、居住地址、监护人手机号码等入学相关信息进行填写,在线完成子女信息维护(具体批次时间安排见附件2)。如发现有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家长应凭有效证件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并修正。

  2.正式网上报名

  2024年6月3日至6月7日网上集中报名,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请在专栏或专区进行入学报名(具体批次时间安排见附件2)。其中,民办学校报名时间为6月17日至6月19日,公办、民办学校只能填报一所,不能兼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由县教委于6月20日统一组织电脑随机摇号。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须在6月20日18:00前登录系统进行入学确认;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6月21日至6月29日回到公办录取体系进行网上报名,保证公办学校“兜底”,防止学生辍学。

  3.网上审核录取。

  对已完成正式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及家长,县教委和学校要在10个工作日内对相关证件材料和报名信息逐项进行核验。全县所有学校应在7月10日前完成入学审核验证。

  4.结果查询确认。

  县教委要根据招生工作安排,完成网上报名信息核验后,及时告知家长通过登录专栏或专区查询报名录取结果并予以确认。全县适龄儿童和家长应在7月15日前完成入学确认。

  5.发放入学通知。

  2024年7月20日前,各学校将通过“渝快办”陆续发放电子入学通知书,生成入学“报到码”。家长可以对入学通知书进行查看、下载、打印,并按学校通知办理入学手续。对因错过报名时间等特殊原因未完成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学校要主动服务,按照县教委招生政策做好线下报名入学登记工作,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入学权益。

  ▶(二)初中

  1.电脑派位。

  城区初中电脑派位时间6月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通知书发放。

  各中学校于7月5日前将《重庆市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发放至学生或家长(监护人)手中。

  3.材料报送。

  根据《石柱县青少年科技创新县长奖评选办法》的规定,青少年科技创新县长奖获得者在县内小学升初中可自愿选择学校就读(不含石柱中学)。获奖的应届小学毕业生所在学校于6月30日前将《石柱县青少年科技创新县长奖获得者择校申请审批表》及获奖证书报送县教委教育科备案(获奖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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