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息烽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须知

教育百科2024-06-06 20:19:10佚名

2024年息烽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须知

  息烽县2024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须知

  一、总体原则

  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教育部《关于督促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工作的通知》和《贵州省义务教育条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以县为主,按照“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要求,做好符合条件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在息烽县接受义务教育保障工作。

  二、适用范围

  1.每年义务教育网上报名截止前,息烽县外户籍持有我县有效期内居住证的随迁人员适龄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申请升入一年级或七年级。

  2.息烽县内户籍在县城(或乡镇)居住人员子女不在户籍划片学校就读需跨片就读的,参照随迁子女积分入学须知执行。

  三、具体内容

  (一)入学方式

  随迁子女在我县接受义务教育主要通过政策保障、积分统筹两种方式入学。申报入学学校以居住地为依据,参照户籍学生划片入学安排表附件5进行积分。

  1.政策保障入学。指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退)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省级优才卡子女、“贵阳市人才服务绿卡”持有人子女等各类优抚对象中的随迁子女,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进行保障性安置。

  2.积分统筹入学。指除政策保障入学之外的随迁子女,由县教育局按照统一设置的积分项目进行审核积分,根据积分高低,在政策保障入学之后,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就读。

  (二)积分统筹入学

  1.积分方式。分为“居住+务工”和“居住+经商”两种方式,申请人可结合个人实际,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参与积分。积分方式一经选定,不可更改。两种积分方式具有同等效力。

  2.积分资料。申请人以家庭为单位提供“法定监护人在息烽县有效期限内居住证+法定监护人在贵阳市范围内社保局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或“法定监护人在息烽县有效期限内居住证+法定监护人作为法人在息烽县范围内工商部门申办的有效营业执照”。

  3.积分规则。突出以居住证为主要积分入学依据,相关积分资料按月积分,满分180分,①居住资料满分为144分,积分年限为近6年(72个月),每月积2分(已在区域内购买商品房的,居住资料按满分积分;县内户籍跨片区就读参照随迁子女积分规则积分,租房居住以社区居住证明和租房合同为准);②务工或经商资料满分为36分,积分年限为近3年(36个月),每月积1分。积分年限自每年网上报名截止当月回溯。在积分年限内,相关资料出现中断的,应当对中断前后资料进行积分;提供多个法定监护人相关资料的,重合部分不重复积分。

  4.保障顺序

  (1)县教育局根据申请人的积分位次,统筹安排到有剩余学位的申请学校就读,每名学生只能申请一所学校,重复提交申请将直接取消拟入学儿童的申请资格。

  (2)若申请学校学位已满,剩余随迁子女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

  (3)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视为自愿放弃在我县接受义务教育。

  5.入学流程

  (1)申请人按县教育局公布的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文件规定的时间6月11日—6月20日期间,登录“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根据指引完成网上登记。

  (2)申请人在平台报名结束后,按照“息烽县2024年随迁子女积分入学资料审核计分表”(附件4-1)准备相关印证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户口册、房产证、购房合同<购房备案表>、社保证明、营业执照等)于7月15日—7月22日(9:00—12:00,13:00—17:00)期间工作日内到息烽县第一小学内进行登记。

  (3)县教育局对申请人资料开展积分审核,并将积分结果于7月26日—7月30日在息烽县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和息烽县人民政府网官网上进行公示。

  (4)公示结束后,县教育局按序安排随迁子女入学。

  (5)学生家长于8月2日—8月4日到县教育局领取入学通知书并到指定学校现场确认学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应学校报到的,视为自愿放弃录取。

  附件4-1:息烽县2024年随迁子女积分入学资料审核计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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