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对象
(一)年龄范围
1.初中招收2024年应届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2.小学招收年满六周岁(指2018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且有正常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小学新生入学年龄以户籍登记年龄为准,临时未取得户籍的儿童,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即出生证),符合入学年龄规定的可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注:由于未满六周岁的儿童无法建立学籍和已经建立学籍的学生无法重复建立学籍的原因,所以2018年9月1日及之后出生的儿童或已入读过一年级的学生不能报名。凡报名时家长提供虚假信息或故意隐瞒相关信息的,一经发现,作如下处理:不足入学年龄的儿童劝退回幼儿园就读;已经读过一年级的学生劝退回原学校就读。
(二)报读条件
1.房户一致(第一类)适龄儿童的户籍及其直系亲属的房产(相关房屋的合法产权证件用途标注为“住宅”,含自购房、自建房和公租房,不含铺位、车库以及商用公寓。)都在报读学校学区范围内。
2.房户分离(第二类)
(1)适龄儿童的户籍在报读学校学区范围内,其直系亲属的房产(含自购房、自建房、自购公寓、公租房,不含铺位及车库)在报读学校学区范围外的;
(2)适龄儿童的户籍不在报读学校学区范围内,其直系亲属的房产(相关房屋的合法产权证件用途标注为“住宅”,含自购房、自建房、自购公寓、公租房,不含铺位及车库)在报读学校学区范围内的;
(3)合法居住在报读学校学区范围内公有住房的适龄儿童。
3.无房无户(第三类)除政策照顾生以外,适龄儿童的户籍或其直系亲属的房产均不在报读学校学区范围内,且在学区范围内居住的。具体需满足以下就读条件之一:
(1)户籍不在申请入读学校学区范围的新会区户籍适龄儿童,且其直系亲属在新会区崖门镇范围无名下房产;父(母)无需提供《广东省居住证》或社保缴费记录等证明材料。
(2)父母委托新会区崖门镇居民为监护人(或父/母在新会区崖门镇就业或经商)并居住在学区范围内的外国籍、港澳台籍适龄儿童(即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均为国外或港澳台人士);
(3)江门市以外户籍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父(母)持有在新会区内居住满6个月或6个月以上的《广东省居住证》(至少在2023年9月1日前(含9月1日)由江门市公安局新会分局签发且至2024年2月29日仍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和在新会区连续依法、依时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至少从2023年9月1日前开始缴交,且至2024年2月29日仍未中断)。家长所提供的《广东省居住证》和社保缴费清单须为父或母同一方同时持有;
(4)江门市下属县市户籍(指台山、开平、恩平以及鹤山)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父(母)在新会区连续依法、依时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至少从2023年9月1日前开始缴交,且至2024年2月29日仍未中断)。注:父(母)不在境内工作或常住的境外适龄儿童,需同时提供区公证部门出具的,由新会区常住户籍居民承担该适龄儿童在新会区就读期间监护义务的监护公证。
(三)政策照顾生1.现役军人子女;2.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因公殉职基层干部等优抚对象的子女;3.烈士、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4.新会区一至五类高层次人才子女;5.在新会区就业参保的江门市高层次人才子女以及在新会区以外、江门市内就业参保的江门市顶尖、一级和二级高层次人才子女。注:相关政策照顾生在入学报名时一并提交申请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