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师范学院2024招生录取办法
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考生档案投档至学校后,学校实行“专业清”的原则,根据专业计划数,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先录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录取后未完成计划,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志愿的考生,依次类推,直至完成专业计划;对于所报专业志愿未被录取,又同意专业调剂的考生,参照考生所填报的相应专业志愿,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调剂录取;对于所报专业志愿未被录取,同时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同分数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河南省为外语听力)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限单科成绩。
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若生源省份有明确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若无明确投档规则,按我校录取规则投档。
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生源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投档排序综合成绩择优录取,投档排序综合成绩计算方法:投档排序综合成绩= [(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成绩满分)×100×5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成绩满分)×100×50%];计算公式为:投档排序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0.067+专业成绩×0.333.
同分数考生,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文化成绩仍相同的,按高考文化分的语文、数学、外语(河南省为外语听力)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限单科成绩。体育教育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地方公费师范生不受身高限制)。
艺术类各专业录取原则
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合作办学)专业按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其他艺术类专业使用生源省统考成绩(所在省(区、市)艺术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考生文化成绩(高考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在生源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
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依据“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
1.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本科专业:按考生文化成绩60%加专业成绩40%的综合成绩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办法:考生文化课成绩×60%+考生专业成绩/专业总分×750×40%;计算公式为:高考文化课成绩×0.6+专业省统考成绩×1.
2. 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编导、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动画、雕塑、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珠宝首饰设计与工艺本科专业:按考生文化成绩50%加专业成绩50%的综合成绩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办法:考生文化课成绩×50%+考生专业成绩/专业总分×750×50%;计算公式为:高考文化课成绩×0.5+专业省统考成绩×1.25.其中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编导和舞蹈学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
3. 艺术设计专科专业:按考生文化成绩50%加专业成绩50%的综合成绩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办法:考生文化课成绩×50%+考生专业成绩/专业总分×750×50%;计算公式为:高考文化课成绩×0.5+专业省统考成绩×1.25.
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后仍相同的,依次按照语文成绩,数学成绩排序择优录取,不限单科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