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达到国家法定入学年龄,但确因身体原因需要延缓入学,如何申请?
答:年满6周岁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缓学申请,报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二. 2024年金华市对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有哪些保障措施?
1. 依法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权益,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
2.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制度,依法保障持有我市各级公安机关签发并处于有效期内的居住证随迁子女入学同城化待遇,不断提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
3.对于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可按照基准班额(小学45人/班,初中50人/班)核定城镇公办学校的招生计划。保障随迁子女有更多机会进公办学校入学。非起始年级要通过满班额等途径适当增加公办学校学位并向社会公布,分梯度公平、有序吸纳符合当地转学条件的随迁子女从当地民办民工子弟学校等转学到公办学校就读。
4. 大力推进随迁子女积分量化入学制度,建立健全义务教育资源按积分梯度供给制度,按照量化积分排序,就近统筹安排入学。
5. 要通过向依法举办的民办学校购买学位方式解决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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