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阶段:第一,第二、第三阶段均未被录取的学生将根据拟录取学校正式录取到公办学校。
强化监督检查力度。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招生入学工作纳入教育督导检查的重要内容,完善监督机制和违规违纪举报及申诉受理机制,开通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依法依纪查处招生入学工作过程中的违纪事件,及时解决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对于违反招生纪律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对于严重违规招生的民办学校,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市教育体育局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基础教育科:23886558;纪检监察室:23886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