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观题每人每科60元,主观题报考中级的每人每科65元,主观题报考高级的每人每科70元。
一. 2024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
1. 报名时间:2024年4月8日至4月18日
》》报名入口:点此进入
注:考生所需交费票据为电子票据,在考试结束后以短信方式发送到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如未收到短信,可登录“浙里办”APP,在“我的票据”里查看和下载。
2. 准考证打印时间:6月10日至6月14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二. 考试大纲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
1.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规,均以2023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规为准。
2.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以《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2018年修订版)》为准,见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
(二)高级社会工作师
1. 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以《社会工作实务(高级)考试大纲》为准,见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
2. 获得证书(成绩合格证明)条件
3.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参加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可获得相应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
4. 参加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在一个考试年度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可获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注:已取得的证书(合格证明),证书上的错误信息无法修改,请各位考生在报名时务必正确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照片。
三. 告知承诺制报考有关规定
(一)除“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人员外,其他报考人员均可选择“使用告知承诺制”或“不使用告知承诺制”报考。“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人员,是指在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行为尚在诚信记录期内的人员。
(二)报考资格实行考后核查。
1.对“使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进行网上公示。
2.对“不使用告知承诺制”、学历学位和资格证书未通过核验、以及有其他存疑情况的报考人员,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需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规定进行考后核查。
(三)网上报名时,若选择“不使用告知承诺制”,本年度该项考试不再使用告知承诺制。
(四)在考前、考中、考后任何环节,若发现有不实承诺的,将视情作出取消当次报名和考试资格、取消当次考试全部成绩、已取得的证书无效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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