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成华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认定流程+时间)
一、认定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1.户籍或居住地(须办理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成华区行政辖区内人员。
2.成华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2024届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
3.驻蓉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4.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认定种类
申请资格种类仅限于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
三、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无犯罪记录。
(二)学历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相应学历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结业”或“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三)教育教学能力
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四)普通话水平条件
取得相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五)身体条件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在我区指定或认可的二级乙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四、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1.网上报名时间:
上半年第一批次:3月22日8:00至4月30日18:00;
符合申请条件的社会人员和应届毕业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研究生和在读专升本学生(以已毕业学历申请认定)。
上半年第二批次:6月3日8:00至6月20日18:00
符合申请条件的2024届高校免试认定考核合格毕业生和未参加第一批次网报人员。
2.申报网址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通过四川政务网、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个人账号(选择“网上办事” ,“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完善个人信息,并在规定报名时段内登录报名。
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四川政务网:http://www.sczwfw.gov.cn
3.签署《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按要求如实在线填写个人承诺书,不能作虚假承诺。
(二)身体检查
凡符合成华区认定范围内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在网上报名成功后,凭本人身份证到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体检部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务必提前在微信 “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服务号”预约教师注册套餐,到达现场后需领取教师资格认定专用的体检表)。(注意事项:1.必须空腹;2.体检时请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半身正面免冠彩色标准照片一张粘贴在体检表上;3.按要求将体检表上需本人填写的信息填写完整;4.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医院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取回自己的体检报告。咨询电话:67830428)
(三)材料确认:
申请人可自主选择现场或者网上两种方式提交材料进行确认。
1.时间:
第一批次:2024年5月8日—5月10日
第二批次:2024年6月25日—6月27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地点:
现场确认地点:成都市成华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8号窗口:(成都市建设北路一段66号,红星桥世茂玉锦湾侧)。
网上确认网址:电脑端申请:请登录申报网址https://www.chfw.org.cn/zwdt/epointzwmhwz/pages/default/index,完成用户注册后,点击《教师资格认定》事项,按照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手机端申请:搜索微信小程序“成华服务”,登录后点击“更多”进入教资认定模块,按照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3.所需材料:(注:未按规定时间交齐材料将不予受理)
(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在有效期内,审验原件,收取复印件一份);
(2)户籍或居住地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审验原件,收取复印件一份);
A.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家庭户口本首页和个人页;集体户口提交个人主页;
B.户籍不在成华区行政区域内,居住地在成华区行政区域内的申请人员,须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C.驻蓉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及士官证(军官证、士兵证);
D.2024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在读院校出具的在读证明。
(3)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结论为合格,有效期为1年);
(4)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本次认定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5)学历证书原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系统无法直接比对核验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进行学历认证,以免影响认定。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审验原件,收取复印件一份,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须达二级甲等以上,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须达二级乙等以上。
4.查看认定结果公告时间:完成确认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于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次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不含法定节假日)作出是否认定的结论。
5.证书领取方式: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可现场领取或者通过中国邮政寄递,请申请人及时查收确认。
五、温馨提示:
1.请务必牢记自己的网报号、登录密码、现场确认的时间和地点。
2.网上报名时必须按要求上传照片。
3.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体检表上粘贴的照片和办教师资格证书用的照片必须一致。
4.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线上)确认,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5.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6.咨询电话:84395834 (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